第124章 期末、出发与丽江

皇家雇佣猫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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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自从玩家世界被爆出出售版权之后,18岁少年伴随着一夜暴富的新闻开始在虚拟世界中泛起。

    只可惜人们并不了解这个低调的人。

    就是他的亲戚朋友同学们,也大多不知道身边的这人有这样的变化。

    学校期末考试未有什么波澜,虽然有些人感觉自己考的不好,但总体上放假的快乐还是占了上风。

    几日之后。

    温晓光和她的姐姐一人拉着一个箱子出现在机场的旅客出口,直奔出租车上车点。

    “累了吗?”

    温晓晓很兴奋,“几个小时飞机而已,累什么。”

    他笑了笑,这次出门选在了滇省,因为这儿的冬天不是很冷,白天也有20度的气温,也就晚上凉一会儿,比羡州要好多了。

    这样一来出门带的衣服就不必太多,温晓晓穿上了牛仔裤,带了个墨镜,上半身是素雅的短款大衣衬淡黄色高领毛衣,头发盘在脑后,人往车站一站,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。

    温晓光在他身旁,高她一头,没多做打扮,只不过洗了头发,换了身新衣裳,主要是看起来精神就行。

    不了解情况的,大概会觉得这又是一对璧人。

    “春节的票不好买,只能转机,不过也好,反正也不急,我们就先休息下。”

    温晓晓玩了起来,人趴在行李箱上,行走靠脚瞪,开心的像个傻子。

    “我们怎么走啊?”到了陌生地方,温晓光觉得自己就像个瞎子。

    “跟我走!去打出租车,我做的攻略你还不放心吗?”

    温晓光看着那个‘出租车的指示箭头’想死的心都有,“大姐!要打车的话,你走的那边是反方向啊!”

    温晓晓拉下墨镜,眼睛向上瞧。

    尴尬。

    “多嘴!我还不知道吗?!”

    说着她折返回来,和弟弟相遇的时候还不高兴的打了一下他的屁股,“走了,呆子!”

    温晓光站在原地摊了摊手,旅行到目的地的第一分钟——体验极差!

    上辈子加这辈子,他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。

    人生有很多梦想和欲望,多多旅游肯定是绝大多数人心中的一条,他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也有很多人给自己列了一个旅游计划,上半年去哪儿、下半年再去哪儿,大多数都因为各种理由一推再推。

    温晓晓还在车里就已经开始拍照片了。

    “姐,你拍照技术怎么样?”他问道。

    “这么说吧,拍人像人,拍楼像楼,拍景像景,拍你像你。”

    温晓光:……

    摄影鬼才。

    “反正出来就是花钱来了,回头我们雇个摄影师。”

    温晓晓欣喜,“真的?!懂事,回头我一定让他把你拍帅点。”

    “那倒不用,”温晓光说的跟真的一样,“我本来就很帅。”

    因为时间很紧,所以这个晚上其实都没有去什么地方,仅仅是去吃了一碗过桥米线。

    第二日一大早,姐弟俩又搭上从省城出发的飞机直飞丽江古城。

    这次住宿选择古镇旁的云上高端精品客栈,靠近古镇,客栈也就很有古风的味道,现代化的高楼在这里看不到,即便是这种昂贵的商业用地,楼也只有两层,不过有四座,围在一起,中央还有一个‘L’型的小游泳池。

    院里各处角落都种满温晓光认不出的奇花异草,水池旁是两个大太阳伞,下面放着两张绿色的竹椅。池水在阳光下波光粼粼,晃啊晃,晃出一个温暖的上午。

    从冬日羡州到这儿的春暖花开,只不过一天一夜时间。

    温晓晓与弟弟对视了一眼,显然是对这样一幅画面比较满意。

    仰头望去东边二楼有一个女子刚刚起床,她穿着睡衣在阳光下伸伸懒腰,手扶栏杆迎着太阳享受了会儿,再回头端起一杯白开水,活的优雅自在。

    水池旁有一辛勤劳作的三十多岁妇人,她放下手里的活儿主动过来,“你好,请问有预约吗?”

    “有的,我们打过电话,订的双人套房。”

    “好,麻烦跟我来。”

    旅行中,最大的花费不是门票、不是食物费用,而是交通费与住宿费。

    普快太慢,航空太贵,即使后来的高铁,距离远一点,价格也令人望而生畏。

    住宿,即便是想省钱的人,能承受的底线大概也是100多的快捷酒店,再少就是小宾馆了,洗澡都是问题,实在是穷的话,拼房也是有的。

    换句话说,在旅程中愿意在‘住和行’任意一个里花钱的人,都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。

    阿姨把身份证交还回来,“这是房卡,你们的房间在西边的二楼,我带你们过去吧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“我姓石,是这家店的老板娘,有任何需要或者疑问都可以来找我,”石阿姨还是挺热情,“两位是情侣出来旅游?”

    “情侣?”温晓光看了看自己的姐姐,“她不配,这是我姐姐。”

    “啧!”温晓晓推了他一下,“又瞎放屁!”

    石老板笑了起来,亲姐弟,没错了。

    “今天是周五,我们每周一、三、五在8.30都有篝火酒会,晚上逛完古城之后可以来参加,我邀请了店里全部的客人,相遇是缘,出来玩嘛,看看新景,认认新人,敞开心,用力笑,烦恼留到明天再说。”

    这新鲜事,温晓晓听过还没见过,而且老板娘的讲话有一点煽动力。

    “所有人都去吗?”她兴奋问道。

    “对,每一个客人我都尽量邀请到,除非身体不舒服的一般都会来。”

    “晓光,你觉得怎么样?”

    温晓光没意见,“你想去,我就陪你去呗。”

    刷卡进房门,入眼即是高端大气的装修风格,两张床不带一丝灰尘,外面也是一个阳台,两张软椅,一个玻璃圆桌,站上阳台往右看是一个翘着二郎腿的三十多岁男人,与对面那个看书的女子不同,他似乎是在工作,因为桌上摆着一台苹果电脑,牛仔裤、黑毛衣,估计是搞计算机的,这么判断最明显的特征其实也不是装扮,而是秃头。

    他蓄着一点胡须,黑框眼镜显出一些睿智,似乎是看到温晓光在瞧他,还善意的摆了摆手。

    “石老板,他们都去吗?”温晓光转进屋子问道。

    “去啊,他们来得早,我都已经邀请到了。”

    算是有缘千里来相会,也挺有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