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9章 该去哪里呢

般若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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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不认识啊。”凤凌天意味深长的拉长了声调,抿了抿茶:“那花无影和你是什么关系呢?”

    “你是来查户口还是做生意?公子,你倒是好兴致,大半夜不前面寻欢作乐,到后面和我唠叨一些琐事,很抱歉,我很忙。”温若兰说着,抬手指了指门口。

    凤凌天已经习惯这女人开口就撵人的做派了,反倒是在椅子上换了个更舒服的坐姿:“苍梧国地大物博,不过人们都性格直爽,不善于做生意,所以需要一个国商。”

    温若兰差点儿咬到了自己的舌头,不敢相信的看着凤凌天。

    “当然,国商这种事情不能随便,我们之间除了利益之外还要成为同盟,不知道左姑娘可愿意?”凤凌天细长的丹凤眼里带着笑意,那笑意让温若兰内心有些慌了,她太熟悉这种感觉,算计人的人都是这样,而他就因为看到了花无影便找上门了,难道说他想要的人不单单是檀俊彦,还有东方翊不成?

    细思极恐,越是这样艰难的处境,温若兰反而越镇定了,面色如常:“同盟?”

    “有一些生意可以和任何人做,有一些生意却只能和特定的人做,左姑娘如果不反对,我过两天再来,这些东西你收着,做与不做下次见面再说。”凤凌天从袖子里拿出来一封信放在桌子上,起身大摇大摆的就离开了。

    温若兰捏了捏自己的脸,确定不是做梦,起身去关上门的时候又上了门栓,这才来到桌子前面盯着那份信。

    国商?他要做的是什么买卖?难道这个人已经把自己了解透了?心里无数种可能,温若兰最终还是伸手拿起了信,打开看了两眼,忍不住愁眉不展,但凡是人,把事情做的滴水不漏都是心计用到了极致,而这个人拿出来的那张单子刚写好,带着墨香,显然是突然做得决定。

    苍梧国是马背上的国家,也的确是地大物博,但要跨国贩卖牛羊,是不是太扯了?燕国只有安居镇附近与苍梧国接壤,两个国家是毗邻的这一片草原是燕国唯一的草原了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燕国最繁荣的是从燕都往南,安居镇是没有什么前途的,而这不过是开胃餐而已,让自己乖乖上了贼船,再抛出让她想不到到底是什么,却意味着很危险的东西。

    赤炎国能提炼纯度那么高的化学元素,苍梧国能有什么呢?

    不对!温若兰突然意识到安居镇的不同了,狩猎节,不就是两国互通有无的桥梁吗?回想凤凌天刚才的话,有一些生意可以和任何人做,有一些生意却要跟特定的人做,果然目标是东方翊,原因很简单,花无影在自己身边,他总不会找自己和太子做生意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她倒是想起来芙蓉说的话了,东方翊在重生之前并没有夺皇位的心,而重生带着的那些血海深仇,让他会拼尽全部登上至尊宝座,而他毕竟时间太短了,手里的资源绝对有限。

    再看现在安居镇,赤炎国的质子檀俊彦,苍梧国太子凤凌天,如果东方翊再来的话……。

    温若兰手抚胸口,心里直埋怨自己自作孽不可活了,如果能稍微老实儿一点,平安度日总不会有错,可现在都是自己招惹的,又被盯上了。

    花无影的话意味深长,芙蓉的话让她不得不做个选择,到底该如何是好?

    一筹莫展的她目光落在纸上,上面都是一些平常的东西,柴米油盐到布匹水果,苍梧国倒是什么都要,而他们和外面人做生意,主要的却是牛羊或者牛羊的附属物。

    这生意到底做不做?温若兰把纸拍在桌子上,整个人都纠结成了一团,做这笔生意,表面看着得到了国商一顶高帽子,可实际上自己陷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漩涡中,东方翊、檀俊彦、凤凌天,三个男人,三个国家。

    “如果不是东方翊呢?”温若兰喃喃自语,本能的摇头拒绝这样的想法,虽然和东方翊分开了,可如果燕国未来的皇帝让她选一个,她绝不犹豫的选择他。

    揉了揉头发爬上床,抱着被子在床上滚来滚去,释放心里百转千回的情绪,最终爬起来坐在窗口看了一夜外面的红灯笼。

    清晨,温若兰一个人离开了醉今朝,此时的醉今朝安静极了,昨晚的狂欢之后,人们都还在梦乡中。

    房间留下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花无影亲启。

    走在安居镇的街上,特地把斗篷的帽子戴上,这样便不会有人认出她来。

    这里还没有彻底熟悉,而她却想要再次逃走了,想了一夜的结果是逃走,因为她不想回到过去,不想再每天活得提心吊胆的。

    回到了自己的小屋,推开门的时候冷气扑面而来,倚着门打量着屋子里的一切,摇头苦笑,真不知道逃到哪里才能合适,或许就像花无影说的那样,找一个小村隐居,每天都过着平凡的日子,平安一生就好。

    收拾了一些东西,从床底下的小盒子里拿出来银票,被一张红色的纸吸引了目光,那上面的字迹龙飞凤舞,刚劲有力,而她脑海里出现了东方翊在写这份礼单时候的神情,很兴奋,眼底有光,他说:知道你贪财……。

    拿起来那张纸放在床上,叹了口气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她不知道自己未来会怎么样,但不想见他,怕见到他。

    自己来的时候有马和车,结果都卖了,背着包袱走到安居镇的东街,街边贩卖着各种吃喝、小玩意儿,叫卖声不绝于耳,烟火红尘不过如此吧。

    “姑娘,要马车吗?”

    温若兰顺着声音看过去,老汉立刻拍了拍自己旁边的枣红马:“绝对好马好车,你看看这马一身腱子肉,脚程绝对一流啊。”

    “好,就这一套吧。”温若兰掀开马车的棉布帘子看了看,里面只有一个固定在马车上的四角床,很牢固。

    老汉欣喜若狂的接了银子:“姑娘,送你一个带铃铛的鞭子。”

    鞭子很漂亮,用五色布条编制而成的,把手的位置用铜丝缠的结结实实的。

    道谢之后,温若兰坐上了马车,轻轻的拍了拍马背:“驾。”

    枣红马回头,一双大大的马眼里透着迷茫似的,直到温若兰举起了马鞭子,这家伙才慢条斯理的往前走。

    温若兰抱着马鞭子坐在车辕上,心里腹诽,看吧!上一匹马也是这么鄙视自己的,这一匹马简直就是复制了一般。

    “听说没有?醉今朝昨晚那银子如流水一般啊,真是让人眼馋。”

    “眼馋银子?我告诉你吧,昨晚我就在门口往里看了看,醉今朝的当家的是个女人,那样子才十几岁,我要眼馋就眼馋那个女当家的,这女人娶回家可就祖坟冒青烟了。”

    温若兰眼角余光看着街边馄饨摊上的两个人,又紧着拍了两下马背,马车快速的离开了安居镇。

    再往北就到了苍梧国,她不做国商,苍梧国也是去不了,该去哪里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