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63:狗粮之浴血奋战,时瑾治病

顾南西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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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手术刀上的血一滴一滴落下,在地上积了一滩血水。

    他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把手里的那把手术刀藏到背后,躲开她的目光:“笙笙,你出去。”

    声音极力压抑着,嘶哑得几不可闻。

    姜九笙走进浴室,只是几步的距离,眼里的慌乱渐渐平静下来,再问了一遍:“你在做什么?”

    时瑾低着头,手放在背后,不停地擦手上的血,眼睫惊慌地颤着,不安躁乱得像犯错后被绑在十字架上的囚徒。

    他说:“尸解。”

    姜九笙看向地上,血水遍地流淌,湿了她白色的鞋,一地的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她依稀能看出来,是那只抓伤他的流浪狗。

    他杀了那条狗,他解剖了那条狗。

    他不敢抬头了,无措地解释:“那只狗差点抓伤了你,我想忍,可是忍不住。”

    他是病人,他心里扭曲,他仇恨所有伤害她、或者意图伤害她的一切生物,他骨子里有一股残暴的血液,他快要压制不住破体而出的毁灭欲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伪装,终究还是没能逃过,他体内的那只魔。

    “时瑾。”

    她要走向他,他猛然后退,惊慌失措地抬了一下眉眼,立马又藏起来:“别过来笙笙,我身上都是血。”

    别过来。

    她喜欢翩翩君子,他怕吓到她。

    姜九笙走过去把水关了,浴室里一下子突然安静,血腥味似乎更浓了,扑面而来的气味让她胃里不舒服,她揉了揉肚子。

    宝宝,要乖。

    把那股反胃的感觉压下去,她朝时瑾走近,她近一步,时瑾就退一步,她便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子。

    时瑾不再动了,却也不看她。

    她伸手,用手指擦了擦他脸上沾到的血:“没关系,现在我也沾到了。”

    怎么会怕呢?

    从她爱上这个人起,就做好了粉身碎骨的准备,她敢要他,就不怕地狱黄泉,怎么都要跟他一起走的。

    她这一生,算不上慈悲为怀,但也活得磊落,也就只有这一个人,能让她不问对错,不辨是非,不管善恶,只一味偏袒。

    时瑾还是低着头,手背在身后,他摘了沾满了鲜血的手套,去遮住她的眼睛,颤抖着声音轻哄:“别看了。”

    姜九笙推开他的手:“我不怕。”

    他用力捂着她的眼睛:“别看。”

    她仰起头,把他的手拉下来,唇覆上去,亲他微微凉的掌心:“时瑾。”

    时瑾不看她,长长的睫毛把眼底所有浮动都遮住。

    “时瑾。”

    “时瑾。”

    她耐心地一声一声喊他的名字,小心翼翼的温柔。

    时瑾还是抬起了眸,瞳孔里猩红未褪,一片灼灼的光,热得滚烫,慌乱又惶恐,亮如星辰。

    这样的他,依旧美得惊心动魄。

    姜九笙踮起脚,在他左边眼睛上亲了一下,右边又亲一下,亲完浅浅笑了:“你怕什么呢?我被鬼迷了心窍,就算是地狱,都敢去的。”

    咣——

    手术刀落在地上,他捧着她的脸,重重吻下去。

    还不够,他想要更多,想把她吞下去,狠狠地占为己有,手绕道她后背,将她的裙摆撕裂。

    白色的衣服扔在地上,瞬间被血水染红,他把她按在了冰凉的墙上,发了狠地吻她、咬她,掌心带着轻颤,从她光滑的后背抚到她的腰,钻进下衣里。

    她软绵无力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,抬起眸光,摇摇头,然后握住他那只放肆的手,带着放到她隆起的小腹上。

    这里面有他的骨血。

    濒临失控的时瑾清醒了,把她抱进怀里,低头窝在她肩上:“笙笙,”他喘着,央求,“帮我。”

    姜九笙歪了歪头,在他唇上亲了一下,环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带的金属扣上。

    啪嗒。

    她解了他的衣服,笑了笑,手往下去。

    时瑾喘得急,低沉的嗓音沙哑,眼睛红得厉害:“笙笙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你要爱我久一点。”他用力握住她那只手,“到我死好不好?”

    薄凉无情的人,一旦动情,就要把命搭进去,如果她不爱他了,他便要死了,一定会死的。

    姜九笙在他喉结上亲吻:“到我死。”

    她不爱承诺,因为未知太多,永远太远,可是,她现在想许给他最重的诺,即便白发苍苍,即便黄土白骨,她爱他,如故。

    时瑾伏在她肩上,看着那一地血肉骨骸,笑了。

    正是一年芳菲季,四月底,小区里的垂柳抽了新芽,告别了亲友,姜九笙陪时瑾远赴国外。

    是时瑾提议的,去试试,国外有个很厉害的心理治疗室。

    到了机场,姜九笙都还在犹豫,她拿不定主意,迟疑不决,脚下越走越缓:“可以不去的。”

    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样,反而,她担心治疗会适得其反,更担心他会吃苦头。

    时瑾牵着她往登机口走,说:“要去。”

    姜九笙把口罩摘了,看时瑾的眼睛: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你不是喜欢我当医生吗,等病好了,我就回医院。”现在的他,看到血都会失控、会兴奋,情绪极其不稳定,易焦躁易发怒,暴力倾向严重,怎么能拿手术刀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,他不想十恶不赦,因为她太好,他就不能太坏。

    姜九笙拧了拧眉:“你不用管我喜欢什么,做你喜欢的就行。”

    时瑾亲了亲她的脸:“我就喜欢你。”

    好吧。

    她同意了,都随他了。

    刚上飞机,迎面走来一个白人,眼眸是褐色,一看见时瑾就惊讶不已:“时瑾?”

    时瑾抬头。

    那人十分惊喜,用英文道:“真的是你啊。”

    时瑾颔首,淡淡道:“你好。”

    对方似乎对时瑾的问候方式习以为常,寒暄了几句,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:“这位是你女朋友?”

    时瑾用流利纯正的英文说:“是我妻子。”转而向姜九笙介绍,“他是我在耶鲁医科的同学,约翰塞先生。”

    姜九笙点点头:“你好。”

    约翰塞看上去年纪不大,却比时瑾年长一些,不禁上下打量她,目光很友好,只是好奇很多:“你好,时太太。”

    姜九笙莞尔一笑。

    时太太,她出奇地喜欢这个称呼。

    飞机起飞,越飞越远,蓝天白云,微风和煦。

    阿弥收回目光:“少爷,我们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还以为少爷是来抢人的,结果面都没露一个。

    滕茗依旧站在机场的落地窗前,看着窗外的远处,问:“阿弥,你养了多少只猫?”

    阿弥一脸困惑,不知道少爷为何突然问起,便诚实回答:“现在有十九只。”他是个猫控,猫奴,十九只猫,全是他的心肝宝贝,是他的小宝宝小肉肉小甜甜。

    滕茗把视线从远处收回来,戴着眼镜,斯斯文文的,很好脾气的样子,气定神闲说:“把你最喜欢的那只给我。”

    阿弥大喊:“少爷!”

    不!不行!那是他的命!

    滕茗对他笑了笑,温柔和煦:“不给也可以,我宰了它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阿弥一脸的生无可恋,少爷一定是自己不幸福,所以,看不得他和他的猫恩恩爱爱,这个魔鬼!而且这个魔鬼肯定不是说着玩的,这个鬼畜一定会宰他的心肝宝贝小甜甜的。

    他不敢反抗啊!好悲伤,好悲伤,好悲伤……

    滕茗回头看了一眼已经消失不见的飞机,转了身。

    对面,拉着行李箱的女人突然定住了脚:“少爷。”

    那是一张陌生的脸,很普通,没有任何特点,见一眼会忘,她把头发剪得很短,几乎贴着头皮。

    滕茗只是略微地瞧了一眼:“是你啊,渺渺。”

    是她啊,韩渺,改头换面后的她。

    时瑾换了她这张脸,一张陌生得她自己都不认得的脸,她眼眶突然就红了一圈:“你还认得我?”

    她第一次照镜子的时候,她都未能认出自己,恍如隔世,陌生又虚幻。

    他还是像以前一样,目光温和又薄凉:“我认得你的眼睛。”

    一句话,让她泪流满面。

    那时候,他把她弄成姜九笙的模样,一言一行一颦一笑、连声音,都要刻意模仿,可是他不满意,总是说,渺渺啊,哪里都像,就是眼睛一点都不像。

    还好,眼睛不像。

    她想,是不是她多少有些不同,以至于他还认得她的眼睛,心里又忍不住贪婪了,小心地问他:“我可以不走吗?”

    安排她出国,便是他的意思。

    他很快摇头:“不可以。”走近一些,轻声哄,声音却没有一点温度,“渺渺,最后再听话一次,永远都别回来。”

    韩渺低头,眼泪砸在地上。

    默了很久,她点头:“好。”握着行李箱拉杆的手,紧了又紧,手心汗湿,她低声说,“保重,少爷。”

    一直往前走,没有回头,等到走远了,蹲下,捂着嘴痛哭流涕。

    她这一生,所有的轰轰烈烈,都出现在那场火里,惊艳了她整个一生,太绚烂了,所以,要用一生去忘掉那个冲进火里的人。

    “少爷,”阿弥温温吞吞地说,“渺渺爱慕您。”

    滕茗眼波平静:“所以?”

    阿弥斗胆:“您对她太心狠了。”就算是养只猫,养了这么多年,也该有几分旧情了,没用了就扔,好渣。

    滕茗笑:“我对你太仁慈了,阿弥。”

    阿弥顿时觉得毛骨悚然,立马说:“少爷,是阿弥多嘴了。”

    他不在意似的,扶了扶眼镜,不气不恼的语气,幽幽冷冷阴阴沉沉的调儿:“把你第二喜欢的猫也给我。”

    阿弥:“!”

    少爷,嫉妒让您丑陋!

    云淡风轻,春日正好,江北市警局里,一派轻松。

    赵腾飞从审讯室出来,汤正义就问他:“招了吗?”

    傅冬青的案子锁定了嫌疑人,就是那个与她传绯闻的导演,那家伙今天打算出国,被刑侦一队给押回了警局。

    “还能不招?”赵腾飞倒了杯水喝,破了案,心情畅快,“指痕匹配吻合,第一案发现场也有他的DNA,监控都拍到了,铁证如山还想狡辩不成?”

    跟猜想的一样,汤正义立马又问了:“是不是情杀?”

    赵腾飞点头:“傅冬青怀孕了,想公开,那位大导演不同意,他家里还有个背景强大的未婚妻,非要傅冬青去打胎,人家当然不肯,一个要母凭子贵,一个想吃完就跑,没谈妥,就变成一桩命案了。”

    汤正义啧啧感叹:“最毒男人心啊。”感叹完,他拨了个电话,立马精神抖擞,“刘局啊,我是小汤,侦查推理大赛还能报名吗?”

    这次傅冬青的案子让他看到了自己的无限潜力,绝对是种子选手,下一个福尔摩斯啊,他自信心已经快要爆棚了。

    刘局在电话里问:“怎么,霍队要参加了?”

    汤正义挺直腰杆:“不是,是我要参加。”

    刘局嘿嘿一笑,一副过来人的口吻:“小汤啊,有梦想固然是好的,但也不能不切实际是不是?”

    汤正义:“……”

    居然看不起未来的福尔摩斯!他要气爆炸了!

    刘局还丝毫没有察觉到他已经伤害了一位种子选手的自尊心,还接着伤害:“帮我问问霍队,他要不要再考虑考虑,今年的奖品丰厚的。”论刑侦推理,霍一宁闻名警界。

    办公室的座机声音很大。

    霍一宁自然听到了,还在低头看手机,回了句:“不参加,没空。”

    汤正义代为转述:“他说不参加,没空。”

    刘局不死心啊:“最近不是没案子吗?”

    “陪女朋友。”霍一宁在刷女朋友的照片。

    汤正义翻了个大白眼,继续当传声筒:“他说陪女朋友。”

    刘局作为这次侦查推理大赛的主办主席,当然不能放过霍一宁这个准冠军,苦口婆心啊:“女朋友有什么好玩的,还是破案好玩。”

    霍一宁抬了一下眼:“老光棍懂什么。”

    汤正义贼笑:“他说你老光棍不懂。”

    说完,他立马把电话拉远,果不其然,刘局在那边暴跳如雷:“霍疯狗,你他妈给老子滚犊子!”

    刘局明年就四十了,是个货真价实的老光棍,这事,刘局让都不让人说的,也就霍疯狗敢踩人家尾巴。

    汤正义挂了电话,友好地转达了一下刘局的话:“队长,让你滚。”

    霍一宁勾唇,笑得像个痞子,踢开凳子起身,拿了外套搭在肩上:“下午我休假,有事也别打我电话。”说完,走人,边走边打电话,“瑟瑟,在哪?”

    刑侦一队的单身狗,俗称警犬们:“……”

    你有女人了不起啊!他们这些优秀的警犬才不会羡慕嫉妒!嫉妒使人质壁分离,嫉妒使人丧心病狂。

    蒋凯丧心病狂地嚎了一句:“我也想要一个女朋友,谁给我发一个!”

    汤正义抛了个媚眼,掐着娇滴滴的嗓音,小粉拳挥挥:“讨厌,你不是有人家了嘛~”

    蒋凯:“……”不行,老铁要吐了!他面无表情,“滚!”

    汤妹扭着蛇腰,缠住蒋哥的铁臂:“人家不嘛不嘛~”

    蒋哥:“……”卒!

    霸道警少与他的小娇妻啊!被玩坏了……

    江北影视城。

    景瑟挂完电话,捂着脸笑了一会儿,然后蹦蹦跳跳地跑到经纪人面前:“湘姐。”

    陈湘用平板在办公,瞟她:“干嘛?”

    景瑟穿着古装的裙子,大概是心情太好,摇着裙摆,笑得蠢萌得不行:“帮我订下午茶,我请大家。”

    陈湘暂且放下平板,看自家一脸春情的小姑娘:“昨天不是刚请了吗?”

    她笑,眼睛亮晶晶的:“那就请更丰盛的。”

    陈湘没搞懂,瞧了又瞧她:“搞什么?”这一副荡漾得不忍直视的德行!

    景瑟有点害羞,但是她很雀跃,大声地炫耀:“我家队长要过来。”

    都交往这么久了,还一副泡在蜜罐子里的样子,陈湘拿她没辙了,打电话,叫餐。

    景瑟又提着裙子,跑到这剧的男主演那里:“唐怀敏。”

    唐怀敏是个超高流量的小鲜肉,比景瑟还要小一岁,不过是童星出道,一派老成:“干什么?”

    景瑟很严肃的表情,可以说是有点凶狠了:“待会儿拍戏不可以拉我的手,碰都不可以碰到。”

    唐怀敏看了看剧本,待会剧中他的妻子病重,要上演深情的离别戏,碰都不碰怎么演:“为什么不可以碰?”

    景瑟义正言辞:“我男朋友会吃醋。”说完,她又害羞地笑,喜滋滋的,“他要来探班的。”

    唐怀敏:“……”她是在炫耀吗?

    陈湘:“……”她是在炫耀,她巴不得全剧组都知道她有个天下无敌的男朋友!

    ------题外话------

    推荐我的新书《爷是病娇,得宠着》,没收藏的走一波收藏,让顾总去潜力榜上横一横~

    尸解流浪狗的这段正文和简介上有一点差入,简介就像红烧牛肉面上面的图片,仅供参考。

    另外,时瑾有心理疾病,才会失控,我努力治好他,让他重新变成良民,你们千万记住,狗狗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,不要伤害它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