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蝼蚁,神明

半筐桃子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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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春暖花开,旧去新来。

    这个春天,好像有数不完的好消息。最大的好消莫过于勇者的诞生。

    经过骑士选拔赛的层层选拔,最终,艾米莎夏依靠自身优秀的实力,以及不懈的努力战胜了对手,赢得了冠军的荣耀。

    在比赛中,她展现出了难以置信的实力,在队友频频倒下后,独自一人拯救了自己的队伍,带领其他队友走向了胜利。

    毫无争议,她就是那个应该接受祝福的天才。

    接受雪拉的祝福,艾米莎夏的表现比所有人料想的都要优秀。她的人格和天赋都被光明神深深肯定,所以,神明也不吝啬,慷慨的赐予了无比强大的力量。

    圣灵气——这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力量,它不同于魔力,只有被光明神选中的人才能拥有它。

    这种力量是魔族的死敌,它所具备的圣洁之力能够驱散世上一切**,由它凝结而成的圣剑更是可以斩断所有罪孽深重的恶魔。

    继承了母亲的意志,艾米莎夏被选为勇者是众望所归。

    不过,唯一美中不足的一点是,艾米莎夏和她母亲不同,不是战士,而是一名魔法师。她不擅长剑术,倒是对魔法十分精通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她便少了圣剑这一可靠的武器,取而代之的,是更为飘逸的魔法。

    圣灵气不仅能够用于战斗,更可以**为魔力,用来释放魔法。

    虽然略显浪费,但这些带有神圣气息的“魔力”对魔族有着难以预料的杀伤力,也许,效果会比用剑去砍来的更好。

    到底结果如何,还需来一场真刀真枪的较量。

    于是,南征开始了。

    如果以天空翱翔的鸟儿的视角来看,那么神赐之地所上演的故事一定充满了震撼与磅礴。

    大陆各个角落的人们同时离开他们的家园,一齐出发,向着南方汇集。

    也许,从万丈高空俯视,每一个孤单的人类都是那么的渺小不堪,弱不禁风,比起大千世界,仅仅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罢了,但是,当他们万众一心,为了共同的理想聚集在一起时——亿万水滴汇成汪洋大海,这一道道汹涌的人潮拥有无可匹敌的力量。

    南征,终于开始了!

    兵马未动,粮草先行。为了应付可能出现的消耗战,在教廷的组织下,各国提前把物资运送到了南方的边境,等候大军出征。

    现在,只要人马到齐,他们就能一举杀入无尽之森,让那帮魔族尝尝他们的厉害!

    中央城。

    今天,城里城外,洋溢着男人独有的热血和激情,就连教皇雪拉都亲自走上城头,为了即将到来的南征发表动员演说。

    雪拉并不会跟随军队一同南下,这次,故事的主角并不是她,而是另一位备受期待的英雄。

    勇者——艾米莎夏。

    薄薄的银白色盔甲,更多的是为了妆饰,华丽的头盔,压住了少女棕黄色的长发,露出了她青春四溢的面孔。

    与那个被人遗忘的少女不同,人们看见了她的容貌,知晓了她的姓名,更了解了她的姓别。

    她,和她的母亲一样,都会被记入史册,而那个可怜的家伙,注定被历史遗忘,成为过去,渐渐消逝时间长河当中。

    “她,艾米莎夏。她就是我们的勇者!她,将带领我们走向胜利!光明神在上,请赐予战士们永不退缩的勇气和力量;勤劳的民众啊,请相信吧,我们的战士会将胜利带回神赐之地,他们会赶走**的魔族,让光明重新泼撒这片大陆!”

    站在城墙上,雪拉强迫自己装出很温柔的表情,大声昭告城墙下那些蝼蚁一般的人们。

    “哦哦哦!”

    人们激动的嚎叫着,呐喊着,就算他们什么都不懂。

    蝼蚁从未理解人类的心情,就像这帮人根本不理解雪拉的心情一样。

    “艾米莎夏?”

    “教皇大人!”

    “你,愿意替光明神消灭世间的污秽之物吗?哪怕,要付出自己的鲜血和生命。”

    “在所不辞!”

    娇滴滴的嗓音,是艾米莎夏坚定的誓言。

    “好吧,既然如此……祝愿你们能旗开得胜。”说到这儿,雪拉突然压低嗓音,伏在艾米莎夏的耳边,用谁也不听见的声音悄悄说道,“偶尔,你也相信那个**一次吧,为了你自己,也为了她。”

    “诶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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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霍格学院,驱魔救世社。

    动员大会不只一个,今天,蓝斯特意赶到霍格学院,来给这几位“冠军”开一次动员会。

    “咳咳……驱魔救世社的人都到齐了吗?”

    “嗯,都在。”艾米莉亚淡淡的回答。

    “那好。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们。明天,你们将跟随驱魔军一同南下,杀入无尽之森,与**的魔族厮杀。你们,准备好了吗?”蓝斯拿出元帅的口气问道。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虽然我的力量很有限,也许还会给你们拖后腿,但我还是希望能帮到你们。”芙兰朵的嘴唇有些打颤,咬着嘴唇说道。

    “很好。”蓝斯满意的点了点头,“那,你们呢?”

    “没、没问题!我们会加油的!”乔治率先表态。

    既然芙兰朵都不害怕,那他还有什么好怕的呢?

    一想到要上战场真刀真枪的与魔族厮杀,乔治心中那份按捺不住的热血就不停的上涌。

    “别这么激动。虽然名义上你们要上前线,但是,你们很安全。”蓝斯笑着安慰道。

    “诶?”

    “也许这次南征,你们到最后都看不见一只活着的魔族。”

    “唔,怎么这样……”

    刚刚燃起的热血被一盆冷水狠狠扑灭,乔治耷拉着脑袋,闷闷不乐。

    如果能亲手杀掉几只魔族,他就能获得大量军功,如果一切顺利,没准儿等他凯旋而归时他就能加官进爵,谋得一城之地!

    这样一来,就再也不会有人瞧不起他了!

    “乔治,不要担心,比起加官进爵,我更希望我们能安安全全的在一起,对不对?”芙兰朵拍了拍乔治肩膀,温柔的安慰道。

    “好、好吧……”乔治无奈的点了点头,对于不能上前线仍旧耿耿于怀。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加官进爵?

    芙兰朵的一句无心之言,勾起了蓝斯的注意。

    直到这时蓝斯才意识到,这位叫做乔治的少年,竟然和他有着一模一样的金黄色头发。

    难道说……

    想到这儿,蓝斯深深看了阿尔萨斯一眼,后者同样颇有深意的回望,可那眼神中却充满了讥笑和讽刺。

    多年兄弟,只要一个眼神,蓝斯就读懂了阿尔萨斯想要说的话。

    假货,么……

    “哎。”

    果然,他只是一个骗子而已吧。

    蓝斯遗憾的叹了一口气。虽然他是第一次见到乔治,但是像乔治这种浑水摸鱼,把自己头发染黄,试图引起别人注意的熊孩子,蓝斯早已经见怪不怪了。

    只要不引起什么搔乱,皇室对此一向十分宽容。

    “我们……”

    刚要继续说下去,蓝斯一歪头,愣在了原地。

    他紧紧的盯着乔治,似乎看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东西。

    那家伙……(未完待续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