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三章 定风波 四

默煜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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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郑明武二十年,东主派遣大都督冯章、傅声、蓝沧海率领二十万大军自中都而出,远征草原。冯章大军绕道小丘岭包围了纳哈楚驻地,纳哈楚被迫投降,致使乌伦河以东的草原诸部失去屏障,傅声则趁此时机直逼草原王庭,草原汗王及众台吉不得不远遁碧罗湖。

    明武二十一年,蓝沧海率军横穿乌斯原,一直攻至碧罗湖畔,大败草原汗王的汗王亲卫十二部,逼迫草原汗王签订城下之盟,自认归附郑廷,受封镇北王。

    明武二十二年,傅声在乌伦河南侧设立朵颜都督府,同时将部分草原部落迁往西北河内州。

    只是随着后来郑廷势微,大郑兵力不断收缩,从东主的西都到朵颜都督府,然后放弃秀龙草原和小丘岭,一直退回到中都。原本的朵颜都护府就逐渐沦为一座无主之城,中原和草原的来往商队多聚集于此,许多草原马贼得了金银之后,也会来这儿消遣一番,商人与强盗和平相处也算是此地一景,当然也不乏在中原招惹仇家而不得不远遁草原的亡命之徒,甚至流亡的修行者亦是屡见不鲜,当年的牧白就是其中一员。

    早年萧煜和林银屏被摩轮寺追杀的时候,曾经委身于此城之中,只是当初的萧煜并不知晓其中底细,只是到了后来才知道,那座不起眼的土城原来就是曾经大名鼎鼎的朵颜都督府。

    这座城没有城主,而是由数个“大人物”联合管理,而这些“大人物”的背后又无不例外地站着几位草原台吉或者西北实权将领。这里除了没有城主之外,就像是一座小号的巨鹿城,都有着一套属于自己的规矩,所有人都要守规矩,而不守规矩的人都已经死了。

    或许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“平等”和“公正”。

    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,虽说这儿名义上是三不管的地带,但说到底还是西北王的地盘,西北王他老人家不在意这巴掌大的地方那是他的事,可在这座小土城中讨生活的人却不能不在意西北王,所以能做到城中话事者的人,都会小心地把眼睛和心思擦亮,以免不小心触怒了那位让草原和西北尽俯首的煊赫王爷,给自己招来泼天大祸。

    在城中居民看来,那些控制着整座城的人无疑是大人物。而这些人身后的草原台吉和西北将领,就像是地平线尽头连绵起伏的雪山,遥不可及。至于西北王,则像塞外高旷的天空,可望不可及。

    大人物站得高,看的自然就远,只是难免会忽略了脚下。

    大风起于青萍之末,有些时候反而是最底层的小人物最先感觉到风波将起。

    比如说这次的草原之变,中都仅仅是疑心的时候,这座土城中的大多数人就已经察觉到不对劲了,所以大商人们早早地撤走了商队,大队的马贼悄然远遁,土城中竟是呈现出一番难得的太平景象。

    就在这副太平景象中,一行人来到了这座朵颜都督府,人数不算多,大概只有三十余人。为首的是一名衣着华贵的男子,相貌不算出彩,气度倒像是中原那边的世家子,随行的两男一女也不像是寻常人等,怎么看都像是四只大大的肥羊,可偏偏在这个虎狼横行之地却没人敢于出手,哪怕是最寻常的试探。无他,只是因为那二十几个一看就是硬茬子的随行护卫。

    故地重游的男子熟门熟路地来到城内一家客栈门前,用手中马鞭指了指客栈的招牌,对身旁一名年纪稍轻的男子笑道:“当年我和你姐就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。”

    年纪稍轻的男子望着客栈,道:“早就听闻过这里,却还是第一次来。”

    这一行人正是萧煜和林寒等人,这一次萧煜亲自远赴草原热海,随行只带了林寒、唐悦榕和曲苍几人,至于那二十几名精锐暗卫,则纯粹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。

    若是依照萧煜的本意,他更想孤身一人前往草原,只是这次不同以往,要压下草原之乱,不单单是个人武力就能就能解决的,所以他还带上了林寒。其实林银屏才是最好的人选,只是她的身体经不起这样的长途颠簸,就只能退而取其次。

    从林远身死到现如今,草原汗王的大位仍旧空悬,萧煜虽然被尊为草原王,可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娶了林银屏的缘故,这汗王位只能由一个林家人来继承。若林银屏不是女儿身,那她就是毫无疑问的新任汗王,在林银屏不能接任的情形下,林寒便成了距离王位最近的人。

    按照萧煜的设想,或许在将来,在他侥幸坐拥天下以后,可以让林寒这个小舅子回到草原继承镇北王王位,然后萧林两家继续联姻,亲上加亲,让草原王庭实实在在地变为萧家的西都。

    可这毕竟是以后了,眼下草原汗王大位空悬,是一个如何也绕不过去的难题。

    进了客栈,要了一间上房,所谓上房,其实就是一个独栋的小院子,专供商队或者拖家带口之人住的。萧煜三十多人住在一个院子不算拥挤,但也谈不上宽敞。

    凡是能在这种龙蛇混杂之地开店,手都不会太干净,若是遇到肥羊,他们自然会变为吃人不吐骨头的黑店,但有三种人却不会动手,一种是熟客,一种是背景深厚的过江猛龙,还有一种就是身负异术的修行者。熟客不用多说,毕竟要讲究个细水长流。背景深厚的过江猛龙倒不是吃不下,而是事后遗患太大,很难摆平,一个不好就要招来灭顶之灾。至于修行者更不用多说,匹夫一怒敢叫天子血溅五步,即便这些修行者达不到这个境界,拆了一个客栈还是绰绰有余的。

    掌柜的是个极有眼力的,在他看来,这一行人无疑就是第二种人,而且还是很难吃下的第二种人,所以他很明智地让手下人像正常客栈那般送酒送肉,酒是陈年老酿,肉是新宰杀的羔羊肉,绝对没有半点手脚。

    这也是萧煜为什么会带着二十多名暗卫的缘故了,道门有句话叫做肉眼不识真仙人,在这些寻常人眼中,萧煜这位天人高手恐怕还不如这二十多号暗卫来得唬人。

    小院正堂内,萧煜独坐一把椅子,其余三人分成两列站在两侧,若是不知萧煜真实身份的人还好,顶多只会说这人气度不凡,非富即贵。可在真真切切知道萧煜身份的人眼中,这个年纪不算大的男子身上却是有一股子“势”,不是修行者所谓的修为如何,而是执掌百万人生死和征战杀伐而积攒铸就出来的莫大威严。

    也难怪世人要感叹无知者无畏,初生牛犊之所以不怕虎,就是因为不识虎,等到真正知道了老虎的可怕之处,恐怕再也不会有曾经的勇气了。所以唐悦榕这个刺头在领教过萧煜的手段后,也是老老实实地站在一旁。

    萧煜很现实,有本事和我平起平坐的,我自然会客客气气,如果能让我萧煜低头的,那我也不介意恭恭敬敬,可若是做不到,那我萧煜可不会惺惺作态,你就只能老老实实地站着或是跪着,这便是萧煜的规矩。

    在西北,能不守萧煜规矩的人,有,不多,林银屏算一个,萧瑾、蓝玉、秦穆绵、秋叶、慕容等人或许能勉强算半个,至于其他人皆不在此列。

    萧煜的杀心不算重,但是杀几个坏规矩的人,却是半点犹豫都欠奉。

    ;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