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注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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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[1]奚、契丹:唐时东北出塞交通要道上的少数民族部落。渔阳往东北,经过卢龙镇,再六百里到奚王帐,又东北行五百里至奚、契丹衙帐,又北百里,至室韦帐。(《中国东北与东北亚古代交通史》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)

    [2]榎楚:榎,乔木名;楚,灌木名。榎楚,指用榎木荆条制成的刑具,这里指用木条或棍棒抽打。

    [3]春彩:“彩”旧写作“綵”。有五色纹彩的丝织品。唐代的一种贡赋。

    [4]制、敕、诰、表、疏:根据内容和功能的不同,唐代皇帝作为国家领袖的“王言”有七种格式。笼统来说,分为“制”和“敕”两类。“制”包括制书、册书、慰劳制书等,是关于国家的重大军事、政治、制度变革等行动的指令。“敕”包括敕旨、敕牒、发日敕等,用于相对“制”的应用范围而言更日常和烦琐的事件,比如官府增减官员、废置州县、征发兵马、除免官爵、授六品以上官等。(《唐六典》卷九,李锦绣《唐“王言之制”初探》)“诰”在唐代并不常用,一般在皇帝退位为上皇之后发布命令时使用,以区别皇帝的“王言”。“表”是臣下陈述事情,对皇帝有所请求,或是举荐人才时使用。“疏”在使用时,一般是陈述政见,特别是劝谏或表达不同意见。(《文心雕龙·章表》)

    [5]遥领朔方节度使、单于大都护:为了加强中央对边疆的统治,开元四年(716年),唐玄宗下制封自己的几个儿子为安西、北庭等几个重要的都护府大都护。当时被封大都护的几个儿子都十分年幼,并没有实际到任,因此一直都是“遥领”大都护,日常工作全部由“副大都护”实际负责。从此开创了玄宗朝皇子“遥领”地方的先河。开元十五年(727年),唐玄宗封当时是忠王的太子为朔方节度大使、单于大都护。太子当时已经十六岁,虽然是遥领,但依然多少过问边防重镇朔方的情况,并趁机培养自己的势力,因此遭到了唐玄宗的忌惮。

    [6]同中书门下平章事: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。三省为中书省、尚书省和门下省。中书省负责行政命令的草拟,尚书省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,门下省负责审核。三省的最高长官中书令、尚书令或者侍中都是所谓宰相。中书省和门下省的长官因为意见不统一,常有争论。唐初设置政事堂,作为中书省和门下省长官商量军政大事和相关文书(即所谓“平章事”)的场所。政事堂在唐玄宗开元年间改名“中书门下”,所以宰相又称“中书门下平章事”。唐代中后期,宰相成为一种“使职”,越来越多的宰相并非中书令、尚书令或者侍中,而是在本官后加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,这些宰相本官的品级由三品到五品不等。

    [7]殿中监:殿中省的最高长官,从三品。统领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辇等局,管理皇宫内的衣食住行。(《唐六典》卷十一)

    [8]五坊使:皇家动物雕、鹘、鹰、鹞、狗各有一使管理,管理这五坊的总使叫五坊使。五坊使和宫苑、闲厩使一般由一人兼任。(《唐会要》卷七八《五坊宫苑使》)

    [9]总监使:掌管皇家园囿裁接及管理事务。总监使有时也兼掌京城太仓出纳。(杜文玉《唐代内诸司使考略》)

    [10]陇右群牧:唐代管理马场的官员。唐代以马匹数量为标准将管理马场的“牧监”分为上监、中监和下监。牧场由监牧使管理,监牧使又对群牧使负责。陇右最早开始实行群牧制度,也是规模最大的马场之一。(马俊民、王世平著《唐代马政》)

    [11]开府仪同三司:唐代的职官称谓中一般包含职事官、散官、勋官和爵号四个部分。职事官是官员具体的职务,代表权力。散官用来确定官员的官阶,代表地位。勋是赐给有功之臣的荣誉称号,一共十二级,称为“十二转”。爵号是皇帝对功勋贵戚的封赏头衔。“开府仪同三司”是唐代文散官的最高等级,从一品。

    [12]京兆解头:参加常科考试(比如进士科、明经科)的考生,有两种途径:或者是由国家开办的学馆(如太学、国子监)选送,作为“生徒”,或者是各州县选送的“乡贡”。成为乡贡必须先在户籍地报名,取得考试资格(所谓“怀牒自陈”),而后在县、州、府参加层层考试,优胜者由所在州府报送中央,再去尚书省的有关机构(开元前是吏部考功司,开元后是礼部)考试,称为“省试”。各地府试第一名称为“解头”。取得京兆府的第一名在省试中有非常大的通过率。整个唐代只有九个京兆解头没有能够通过省试。因此,“京兆解头”是一个被考生激烈争夺的名次。(傅璇琮《唐代科举与文学》)

    [13]俗讲:唐代时流行于长安寺院的讲经活动,僧尼将佛经义理以当时流行的通俗语言编成故事,甚至谱曲演唱,大的寺院开俗讲时非常受欢迎,常被围得水泄不通。因此,观俗讲如同看戏,长安的戏场大的在慈恩寺,小一点儿的在青龙寺、荐福寺、永寿寺。这些寺院都在长安城东,所谓“左街”。俗讲的内容被记录收集成话本之后就成为所谓“变文”的一种。(向达《唐代俗讲考》)《敦煌变文集》中抄录了许多当时俗讲的内容。

    [14]谶纬:融合了天人感应、阴阳五行等儒家学说的神秘学,包含一些天文、历法和地理知识,流行于两汉。“谶”指预言凶吉的隐语,“纬”是通晓儒家学说的方士附会儒家经典的衍生学说。

    [15]笏板:官员朝见皇帝时拿在手中的长条形手板,用玉、竹或者象牙制成。用来记录皇帝的意见和自己要奏报的内容。

    [16]北庭都护:武则天时期设置的军政机构,管理西域。与安西都护府以天山为界,山北为北庭都护府范围。治所在庭州。辖区内的游牧民族主要有突骑施等。

    [17]突骑施汗国:公元八世纪中,阿史那突厥衰微后的异姓突厥汗国,活动地点在原来的唐朝蒙池都护府领域。突骑施汗国得到唐朝中央政府的承认,历代可汗受册封,是唐中央政权下的边疆民族自治政权。开元二十一年到二十四年前后,突骑施与唐军有一系列比较激烈的军事冲突,张九龄曾经作为宰相起草过一批关于这次冲突的文书。唐朝联合崛起中的阿拉伯帝国对突骑施东西夹击,突骑施汗国在这场战争失败后不久灭亡。(薛宗正《突骑施汗国的兴亡》)

    [18]通衢大道:通往四面八方的大路。

    [19]留后:节度使不在治所时,代理节度使行使权力的职位。

    [20]尚书左仆射、开府仪同三司:尚书左仆射,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。尚书省是三省之一,负责行政工作。尚书省的最高长官是尚书令,也就是宰相。(《唐六典》卷一)唐太宗之后,不设尚书令(一种说法是由于唐太宗登基前做过尚书令,于是后来者为避讳便空悬尚书令一职),所以尚书省的副长官尚书左、右丞(又称左、右仆射)成为实际上的宰相。开府仪同三司,唐代的职官称谓中一般包含职事官、散官、勋官和爵号四个部分。职事官是官员具体的职务,代表权力。散官用来确定官员的官阶,代表地位。勋是赐给有功之臣的荣誉称号,一共十二级,称为“十二转”。爵号是皇帝对功勋贵戚的封赏头衔。“开府仪同三司”是唐代文散官的最高等级,从一品。

    [21]延恩匦:武则天时,命令铸铜为四个箱子,放置在朝堂之外,接受天下的奏报。东边的箱子叫“延恩”,接受求官的人的自荐;南边的叫“招谏”,欢迎评论朝政得失;西边的叫“伸冤”,供有冤抑的人求告;北边的叫“通玄”,欢迎关于天象、灾变、军事机密献言献策。(《资治通鉴》卷二百三)

    [22]墨制:唐代由皇帝下达的公务命令一般称为“制”或者“敕”。制敕产生的主要程序是皇帝授意中书省起草,由门下省审核同意,再由皇帝在制书或敕书上签字,画“可”或“闻”表示同意,而后送给尚书省执行。这是一份官方文件由起草到执行的法定程序。墨制是皇帝作为个人的私人言论,比如过节赏赐口脂、面药等。由于墨制用于皇帝的私人活动,不需要经过中书门下审核批准,也因此,在法理上,皇帝不可以用墨制来传达公务命令。唐代用墨制干预正常公务最有名的是唐中宗景龙时期,皇帝用墨制授人官爵,不经过中书门下批准,也就是所谓的“卖官鬻爵”。(邓小军《杜甫疏救房琯墨制放归鄜州考——兼论唐代的制敕与墨制》)

    [23]告身:唐代授官的凭证,类似后世的委任状。补选官员时,候选人确认官职后,先由尚书仆射检查,过后交由门下省给事中宣读,黄门侍郎复核,侍中审阅通过后,各部门经手官员各以官符在授官凭证上盖章,这份凭证就叫“告身”。(《通典》卷十五)

    [24]刻漏:古代的计时器。“刻”为标示刻度数的漏箭,“漏”为盛水的铜壶。用铜壶装水,底穿一孔,中置漏箭,壶中水从壶底漏出,逐渐减少,箭上刻度渐次显露,据此测知时刻。

    [25]太子宾客、银青光禄大夫、正授秘书监:唐代的职官称谓中一般包含职事官、散官、勋官和爵号。银青光禄大夫是三品散官,太子宾客和秘书监是职事官,太子宾客是太子属官,秘书监为收藏皇家图书典籍的秘书省的长官。

    [26]商山四皓:秦末汉初四个有名的隐士,分别为东园公、绮里季、夏黄公、甪里先生。四人皆八十高龄,为避秦暴政而隐居商山,时人称之为“商山四皓”。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写道,西汉初年,汉高祖刘邦屡屡想要征召这几位高人做官,屡屡被拒绝。后来,刘邦想要废掉太子刘盈,改立戚夫人的儿子赵王如意,群臣谏而不听。张良为太子的母亲吕后出主意,礼遇商山四皓,请他们赴宴。宴会中刘邦看见这四个老头儿以为太子得到了他们的帮助,羽翼已成,只得打消了废太子的念头。

    [27]司马员外置同正员:唐太宗时期,确定朝廷中正职官员的总数为七百三十人,但是由于有资格做官的人数远多于官位空缺,为了安置这些人,发明了员外置、特置、同正员、检校等一系列只有头衔而无实际工作内容的“挂名官”。(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)州一级的行政长官中,最高为刺史,刺史以下为司马,定制为一人。司马的官职品位由所在州的人口决定,上州司马官位最高,从五品下,薪俸五十贯。柳宗元被贬的永州属于中州,正六品,薪俸为上州司马的三分之二。“司马员外置同正员”即正职司马之外的闲员,没有官舍,也没有实际的工作内容和职权,并且,“员外”不得干预政务。“司马员外置同正员”多为朝廷中被贬的官员准备。与正职司马相同的只有薪俸,大约有三十贯。

    [28]太子校书:太子属官。太子东宫下设有司经局,主要功能是为太子收集经、史、子、集四库图书,刊印编辑正本、副本、贮本以备太子查阅。司经局由太子洗马领导,洗马手下有校书四人,正九品下;正字二人,从九品上。校书与正字的职责相似,都负责校正、整理、刊印司经局收藏的经、史、子、集四库之书。(《唐六典》卷二十六)

    [29]五坊小儿:皇家动物雕、鹘、鹰、鹞、狗各有一使管理,管理这五坊的总使叫“五坊使”。五坊使和宫苑、闲厩使一般由一人兼任。(《唐会要》卷七八《五坊宫苑使》)“五坊小儿”指五坊使手下负责具体事务的工作人员。

    [30]右神策统军、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:神策军统军,左右神策军中各一,从二品。神策军一般屯驻京城,但除去京城之外,在长安西、北又有一些城镇是神策军的防区,即所谓“京西、北神策八镇”。另外,在地方叛乱或者外族入侵时,朝廷一般调遣一部分神策军参战,驻扎在战场或边防地区的神策军叫“神策行营”,由“神策行营节度使”管理。京西北神策军与神策行营都归属神策军中尉管理。(何永成《唐代神策军研究——兼论神策军与中晚唐政局》)

    [31]盐铁转运使:转运使,隋唐时,在州、县一级的行政单位上增设“道”。转运使一般是掌握多个州、道的漕运的官员。盐铁使,唐肃宗以后,由于筹集战争经费的需要,对盐进行专卖、课税、定价的使职。有时,盐铁使与转运使合为一职,由一人担任。(《唐会要》卷八十七)

    [32]盐铁转运使扬子巡院留后:唐肃宗时期,任命刘晏改革盐铁税收。刘晏在漕运沿线的交通枢纽设置十三处巡院,分别是:扬州、陈许、汴州、庐寿、白沙、淮西、甬桥、浙西、宋州、泗州、岭南、兖郓、郑滑。有知院官常驻,监督、维护漕运,防止走私食盐,同时负责对食盐收税。(《新唐书·食货四》)

    [33]进奏院:安史之乱后,藩镇势力不断增强,唐代宗大历十二年左右,将原先各道在长安设置的邸务(进京朝见时的落脚处)改成进奏院,管理邸务的“留后使”改名进奏院官。进奏院官负责向地方发出“进奏院状报”,通报宫廷、朝政和中央的情况,公开或者秘密地收集情报,做地方进贡中央的中转站。进奏院一般设置在靠近大明宫的坊内,尤其以平康坊和崇仁坊最多。(刘艳杰《唐代进奏院小考》)

    [34]太子右庶子:太子属官,隶属东宫右春坊(又叫典书坊)。一般设置为右庶子二人,正四品下。侍从太子,协助处理公务,献言献策,又叫“右中护”。(《新唐书·百官四》)

    [35]京兆府判司:“判司”是节度使、州刺史的僚属,掌管判案等司法工作。京兆府与河南府在唐代地位高于其他州县,京兆府判司的地位也高于一般州郡的判司,虽然是州官,但重要程度可以与一些清要的京官相提并论。因此,白居易得到“京兆府户曹参军”(另一种判司的称呼)时专门写诗说亲友“贺客满我门”。但白居易就任“京兆府户曹参军”也并不真正管理判司分内的工作,升迁京兆府户曹参军只是为了让他在继续为皇帝“知制诰”草拟诏书时能有一个可以领薪俸的官职。(赖瑞和《唐代基层文官》)

    [36]书判拔萃:科举制度之下选拔人才的考试有许多种类,最常见的是一年一考的进士科和明经科。考中进士或明经科之后,并不能立刻做官,需要到吏部再考“关试”,成为吏部的“选人”。由于官员的名额有限,选人总比官位空缺要多,因此,成为选人之后一般要“守选”几年——等待空出的缺。守选期满,可以参加吏部在冬季统一进行的铨选。参加吏部冬季铨选的,除去从未做官的选人,还有更多的是官任期满等待再次授官的前任官员。如果不想经过漫长的守选,也有其他考中就能做官的考试:由天子召集、亲自监考选拔的“制科”,由吏部召集为选拔专门人才而设的“科目选”。

    [37]赞善大夫:太子属官。太子府一般设有左、右赞善大夫各五人。(《唐六典》卷二十六)

    [38]主客郎中:礼部尚书领导下掌管周边国家朝贡往来等外交事宜的官员。从五品上。(《唐六典》卷四)

    [39]知制诰:为皇帝起草诏令。唐代以九品职官等级定薪俸,但是“知制诰”并不是九品职官系统里的官职,所以没有专属于“知制诰”的官职和薪酬。“知制诰”常加缀在本官官名后,相当于拿着本官职的工资做替皇帝起草诏令的工作,比如白居易以主客郎中知制诰,就是白居易拿着从五品上主客郎中的工资待遇,实际上并不管理朝贡往来等事物,而专职为皇帝起草诏令。这种非正式的借调方式在唐代中后期十分普遍,又叫“使职”。

    [40]朝散大夫:文散官,从五品下。(《唐六典》卷二)唐代文散官有二十八阶(一说二十九,或三十阶),开府仪同三司为第一阶,将仕郎为最末一阶。朝散大夫在文散官等级中排第十三阶。文散官没有具体的职事内容,多用来划分身份级别,类似现在的“职称”。

    [41]中书舍人:中书省内负责为皇帝起草诏令的职位。官居中书令、中书侍郎之下,常设六人。正五品上。(《唐六典》卷九)

    [42]太子少傅:太子属官。太子府一般设有“太子三师”,即从一品高官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和“太子三少”,即从二品高官太子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。(《唐六典》卷二十六)“太子三师”和“太子三少”这样的高官,只授予极少数对皇室有重大贡献的高官,或者授予失去实权的功臣武将做荣誉职位。

    [43]观察使:唐代的御史台独立于行政机关,负责监察。唐中宗后,御史台分左右御史,左御史监察朝廷中央政府,右御史监察州县地方政府,此即所谓“分巡”“分察”。监察中央的谓之“分察”,监察地方的谓之“分巡”。“分巡”分全国为十道,派去监察之御史,称为监察使,最后称为观察使,意即观察地方行政。观察使虽然名义上是中央官,派到各地区活动巡视观察,实际上常驻停留地方,成为地方更高一级之长官。(钱穆《中国历代政治得失》)桂管观察使下辖广西境内桂州(今广西桂林),梧州,贺州,柳州等地。陕虢观察使下辖陕州(今河南三门峡),虢州(今河南灵宝)等地。

    [44]宣谕使:一种使职,并非正式职官系统中的官职,负责从中央到各地传递中央的决定,考察军政状况。诗僧皎然有一首《陪颜使君饯宣谕萧常侍》,其中提到宣谕使的工作内容。

    [45]司勋员外郎:司勋,管理选举、勋封、考察官员政绩的尚书省吏部下属四司之一。人员设置有司勋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下属司勋员外郎两人,从六品上。(《唐六典》卷二)

    [46]知巡押衙:押衙是唐中叶之后普遍出现的一种武职,又叫牙将。左右街功德使下设有押衙一职,为左右街功德使的贴身护卫。(刘安志《唐五代押牙(衙)考略》)

    [47]扬州大都督府长史、淮南节度使:扬州大都督府是全国四大都督府之一。扬州大都督一般由皇亲遥领,真正负责地方行政事务的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。淮南节度使管辖江苏、安徽一带长江以北、淮河以南的地区。由于节度使是使职,不在正规的职官系统,一般以扬州大都督府长史为本官。

    [48]左校署:官方掌管制造乐器、仪仗器械、丧葬用品的机构。(《唐六典》卷二十三)

    [49]少阳院:《旧唐书·玄宗诸子传》:太子不居于东宫,但居别院。开元二十六年(738年)唐玄宗立李亨为太子后,太子不再居于东宫。此后,凡立太子皆令居于少阳院。置少阳院使一到二人,由宦官担任,专门监护太子。(杜文玉《唐代内诸司使考略》)

    [50]两税法:唐德宗时代宰相杨炎主持实行的税制改革,因为一年在夏、秋两次征税,所以叫“两税法”。两税法改变了原先的税收体系,一是实行“量出制入”,根据财政预算决定征税额度;二是取消了租庸调和其他的杂项税,只保留户税和地税。户税是根据每户的财产状况缴纳税款,地税则是通过全国耕地面积算出总应税额,再按比例分摊到各州县。两税收入分为三个部分:“上供”,上交京师,作为中央的财赋;“留州”,直接留在所在州县,作为本地财政支出使用;“送使”,上交各道节度使(唐代在州县之上的又一级行政单位,原为军事行动设立,后来成为一级单独的行政划分)。(刘德成《中国财税史纲》)

    [51]借商:唐德宗时期,为了筹集战争经费,除去两税法之外还增加了一些税目。“借商”规定,财产超过万贯的富商大贾,万贯以上的部分都要被“借”作军费。在强征过程中,因督责颇峻,搜校甚急,京城如同盗贼过境,被强行征税的家庭有“自缢而死者”。(两《唐书》之《卢杞传》、宁欣《唐德宗财税新举措析论》)

    [52]僦(jiù)质:针对从事商业经营的主体,对商贾放在市场“柜窖”(保管箱)中用来做生意的财货强行分割四分之一由国家“借”去,并且封了钱柜,长安商人为此罢市。(两《唐书》之《卢杞传》、宁欣《唐德宗财税新举措析论》)

    [53]税间架:相当于房产税,因当时条件所限,仅在京师地区推行,针对所有房屋所有者,规定“凡屋两架为一间,分为三等:上等每间纳税二千,中等纳税一千,下等纳税五百”。吏员入户核查,鼓励揭发,发现隐瞒的,杖六十,揭发的举报人赏钱五十贯。(两《唐书》之《卢杞传》、宁欣《唐德宗财税新举措析论》)

    [54]算除陌:属于交易税,涉及所有的商品买卖。所有的交易,从前征收百分之二十的交易税,如今增加到百分之五十。为了监督缴纳,禁止私下交易,鼓励举报。所有交易必须经过持有官府印纸的“市牙”(牙商),由市牙进行登记,核算税额。结果因为市牙隐瞒收入,朝廷最终征收到的税额比计划少了一半。征敛所得,远远低于预期值。(宁欣《唐德宗财税新举措析论》、刘德成《中国财税史纲》)

    [55]毗沙门:毗沙门天王即四大天王中的多闻天王。

    [56]保外客僧:唐代平民每三年编一次户口,身份在寺院的僧尼也需要登记俗家姓名、籍贯、所在寺院人数、修习的经业等内容。僧尼的户口编造成“僧尼籍帐”抄写两份,一份留在所在州县,一份报给中央。“保外客僧”无当地僧籍。(孟宪实《论唐朝的佛教管理:以僧籍的编造为中心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