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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为防盗章, 防盗比例60%, 放到时间24小时 跑在后头追着王金枝过来的大队长汪有贵扶着塘边的柳树,气喘吁吁地对着他说道。
塘石村的大队长算是万金枝远方的表叔了,跟万金枝她妈沾点亲戚关系, 因此在万金枝嫁到塘石村来后,对她还算优待, 加上万金枝干活卖力,从来不像有些村里媳妇那般偷奸耍滑, 对她也高看几分。现在她两个闺女落水了, 心里肯定着急,他就做主给她请了半天假。
现在是夏收的大日子, 不过地里的稻子已经收了大半了,这些天的天气也一直很好,少了个把人根本就不碍事。
凌娇看了眼一旁的大队长,正好和记忆里那个干瘦精明的小老头对上号, 家里人发生了变化,这大队长到是没怎么变。
塘石村的大队长也算是个能耐人, 村里三个大姓, 汪、江、凌,大队长汪有贵, 今年已经五十多了,年纪再村里不算最大的, 可是在汪家里头辈分高, 不少汪家六七十的老人见到他还得喊一声有贵叔, 因为辈分高,当初在竞选大队长的时候得到了汪家人的支持,加上他会做人,除了三个大姓人家之外的许多村民也把票投给了他。
汪有贵做事总的还说还是公正的,并不因为自己是汪家的族老就过分偏袒村里的汪姓人,大面上还是一碗水端平的,也不瞎掺和外头的事,这些年任凭大环境怎么乱,塘石村还是比较平静的,村里人对他心服口服,这个大队长也就一直稳稳当当地做到了现在。
凌娇对于这个老长辈还是很有几分感激的,当初她和甜甜的日子不好过,汪老队长还好几次上门教育她家那对心眼偏到咯吱窝里去的老两口,可毕竟那些事都是家务事,凌家在塘石村也是大姓,他顶多也就私底下帮衬着两姐妹一些,凌娇都记在心里,可惜等她发达了,老爷子也早就去世了。
“谢谢你啊队长。”
万金枝赶紧道了声谢,看着怀里的两个孩子别提多心疼了,往日里两个娃娃多活泼机灵啊,现在模样呆呆的,连妈都没喊一声,这是遭了多大的罪啊。
也来不及问到底是怎么落水的,万金枝第一反应就是带孩子回家,好好洗个澡,然后吃点好吃的定定惊。
“国栋啊,你下午也别上工了。”
汪有贵看着气喘吁吁跑过来,额头冒着汗,有些体力不支的凌国栋,一个大男人体格比那些小媳妇还要弱,忍不住觉得有些辣眼睛地侧了侧脸。
凌国栋是不下地干活的,他那个体格也下不了地,每天他的工作就是和一些妇女一起糊火柴盒,或是搓草绳,这些工作不费力,但是相应的工分也低,好在万金枝能干,一家子过得也不错。
混在女人堆里干活的,他凌国栋也算是旷古绝今第一人了,这小两口的日子和人家家里完全就是反过来的,可谁让人家媳妇自己乐意呢,别人也就是看着嘀咕几句,多一点饭后的笑谈罢了。
“谢谢你啊队长。”
凌国栋赶紧和汪有贵道了声谢,然后跑到万金枝的身边,心疼地探了探两个闺女的额头,又摸了摸她们的小手。
“有些凉了,赶紧带孩子回家去,二妮儿给我抱着吧。”
他的声音和他的长相一般,轻声细语的,听着让人觉得很舒服。
“大妮儿二妮儿别怕啊,回去爸爸给你做好吃的,你们不是最爱吃爸爸做的鸡蛋羹吗,今天爸爸给你们做好大一碗,让你们吃个够。”
凌国栋看着闺女煞煞白的脸,和万金枝一样心疼的无以复加,觉得闺女受了老大的罪了,恨不得以身代之。
凌甜觉得这梦还挺真实的,所有人都和活的一样,尤其是眼前自称是她父母的人,看着她的疼爱眼神让她都忍不住有些触动,仿佛自己真的是他们的闺女一般。
“你哪里抱得动啊,累到了你我还心疼呢。”
万金枝不满地看了眼自家爱逞强的夫郎,身子骨那么弱的人还总想着帮她做些什么事,怎么就这么招人心疼呢。
“你去王婶子那儿把壮壮给带回家来,左右咱们下午也不上工了,壮壮就别劳烦林婶子带了。”
万金枝十分体恤地给自己男人找了一个轻省的活计,凌国栋想着也是,点了点头。
“大成嫂子,这两件衣裳是你家的吧,真是太谢谢你了,我到时候洗完给你送来。”凌国栋眼尖地看到了两姐妹身上披着的衣裳,其中一件衣裳他记得是江大成家的小儿子穿过的,连忙对着一旁的大成嫂道谢。
“客气什么,你们还是先带着孩子回家吧。”大成嫂子赶紧摆了摆手,你别说这凌家老二废是废了些,可是模样是真的好,说话还温温柔柔的,就和那些读书人似得,她要是有金枝那么能干,也愿意嫁这样一个男人,至少看着赏心悦目不是。
“那成,我们院里的茄子和豇豆都能吃了,到时候我让金枝给你送一些过来。”凌国栋也想不出该怎么道谢,干脆就拿家里最拿得出手的蔬果来表达感谢。
江大成的媳妇眼神亮了亮,也没推辞。
别看这凌国栋体力是废掉了,可是侍弄自家那几分自留地还是很行的,尤其是这些蔬菜瓜果的,从他手里出来的总是比别人家的要更好吃些,或许是养家的重担都在万金枝身上,凌国栋的心思就全在院子里的几分自留地上了,每年应季的蔬菜总是比人家家里熟的早,数量多,经过凌老二家的院子,一片郁郁葱葱的,看着就让人眼馋。
江大成一家子都爱吃茄子,可是自家养的茄子个头小小的,不知道是肥水没加足还是怎么样,反观凌老二家院子的里的茄子,一个个个头饱满,颜色鲜亮,一看就让人有了食欲。
可惜这茄子也不是葱姜蒜之类的小东西,家里没有了去别人家拔一把也不碍事,听着凌国栋主动开口要送新鲜的蔬菜,江大成的媳妇心里别提多高兴了。
边上也有不少妇人羡慕,早知道帮着娃娃披一件衣衫能有这样的好事,他们也上了。
没工夫多寒暄,夫妻俩带着孩子赶紧往家里赶去。
“妈,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吧。”
虽然是在梦里,可是凌甜还是怪不好意思的,毕竟她看着自己和一旁的八岁小姑娘块头也不小啊,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抱着,实在是太过意不去了。
“妈不累。”
万金枝感动啊,你说说她闺女怎么就那么孝顺呢,刚刚受了那么大的惊吓,现在回过神来第一句话就是怕她这个妈受累。
只是闺女这次落水还是有些吓懵了啊,都忘了她这个妈是什么力气了,抱她们姐妹不是闹着玩的吗,别说两个小姑娘了,还是娃她爸,她都能抱着在塘石村几十个来回呢。
凌娇默不作声地看了眼这个亲妈,总觉得哪里有些违和,感觉这一世的爸妈似乎不像是正常人。
不过作为有妹万事足的极度宠妹狂魔,看了眼边上白白胖胖的妹妹啥不适都没了,管他什么奇奇怪怪呢,换做上辈子的爸妈她都有信心将日子过好,现在这对父母看上去还是挺不错的,至少比那对窝囊废好多了,她又有什么好介意的呢。
上一世的凌家在凌娇的爷爷凌有田去世后才分得家,除了在县城当工人的三叔,嫁到镇上的小姑姑,大伯一家和他们一家就跟着两个老人挤在凌家的老屋里,可是现在看着爸妈走的路,显然不是朝着凌家老宅子的方向走的。
“我去接壮壮,娇娇甜甜乖,爸爸等会儿就回来给你们蒸鸡蛋羹啊。”
凌国栋说完就走进了一个小院子里,万金枝则是径直抱着她们两姐妹往前走,也就再走了二十多步路吧,在一个漂亮的小院子前停下了脚步。
院子不算大,可是却布置地十分精致,左侧的院子种的是应季的蔬果,上头挂满了蔬菜,沉甸甸的把枝干都压弯了,紫色的茄子,红色的小番茄,绿色的黄瓜,还还有许许多多的蔬果,看的人眼睛都花了。
凌甜咽了咽口水,以她吃货的灵魂发誓,这一些全都是纯天然无污染的绝佳好菜,真想掰一根黄瓜尝尝,那口感一定又脆又清甜。
左侧的院子种了菜,右侧的院子也没空着,一半的地方用石头垒了个小平台,估计是用来洗衣裳的,边上还有个小水井,盖着井盖,不远处用篱笆围了快地,三只母鸡一只公鸡在里头悠闲地散着步,篱笆外有两只鹅,又白又胖,悠哉地不受拘束。
“嘎嘎嘎——”
似乎是看到了主人,两只护院鹅很开心的一左一右晃荡着身子走到万金枝的身边,昂着长长地脖颈冲她叫唤。
凌甜看着那肥硕的大白鹅,眼睛都绿了。
这么肥的鹅,无论是煲汤也好,还是抹上她买来的野蜂巢提炼的蜜烤着吃,味道绝对都是一级棒啊。
这哪里是梦啊,简直就是吃货的天堂啊,凌甜忽然间不太想醒来了。
鸡鸭都是杂食的,可你光喂野菜鸡鸭也长不大,下不了蛋啊,除了这些东西,一家子都还得从嘴巴里扣省一些粮食下来,番薯是主食,偶尔掺一些苞米面之类的东西,老两口年纪大了,最小的闺女凌美丽虽然十七岁了,可是被老太太护着不下地,养的就和地主家的小姐似得娇滴滴的,这么一来这些粮食的大头还不是从凌老大一家手里拿来的。
偏偏这个家除了凌国栋被分出去了,其他兄弟姐妹还没分家,当家做主的是徐爱娟,她疼爱小儿子小闺女,一天能得六个蛋,一个蛋是给小闺女补身子的,三个蛋是给小儿子一家留着的,唯独剩下两个,就这两个,还是大房一家和老两口一起吃的,这时间一长,凌国庆夫妻早就有怨言了,只是暂时隐忍不发罢了。
都说老三有出息,从来也没见老三给过家里什么好处,到是贼不走空,来一趟总得往自己的小家搬东西,这些都是在割凌国庆的肉,剜赵梅的心。
就是忍,也忍不了多久了。
“三哥三嫂,你们总算回来了,上次我和你说的那件事怎么样了。”日上三竿了,凌美丽总算是从自己的炕上爬了起来,伸着懒腰从屋内出来,看到院子里的三哥三嫂,高兴地跑了过来,正巧打断了徐爱娟原本打算声讨老二一家的话。
“啥事?美丽你托你三哥什么事了,妈怎么不知道啊?”因为是生了三个儿子后才得来的闺女,徐爱娟对她宠的很,什么家务都不让她干,凌美丽不怎么聪明,可还是村里少有的一直读到初中的女娃娃。
可惜,凌美丽不爱学习,有那么好的机会,还是没考上中专,灰溜溜地又回到乡下来了。
读不了书,徐爱娟就一心想给闺女找一个能干的男人,别的不说,凌美丽的模样就和她的名字一般,还是很漂亮的,尤其因为徐爱娟常常私底下给她塞点零花钱,她有闲钱去打扮,不敢太出格,就是抹点雪花膏,头发上擦点香油,别上一个精致的发卡,衣服干净整洁,一下子就在村里同龄的姑娘里头拔高了起来。
知根知底的长辈都不见得会喜欢这样骄纵干不了活的儿媳妇,可是那些真是春心萌动的青年,很容易就被这个皮肤白皙,未语先笑的娇俏姑娘给勾去心神。
反正在徐爱娟看来,自己的闺女是初中生,长相还那样出挑,就是城里的青年,她都是配的上的。
“上次进城我看到县里的食品厂招工了,虽然只是临时工,可是每个月工资也有十八块钱呢,而且人家只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,三哥不是革委会的吗,我就想让他帮我托托关系,看看我能不能进去。”
凌美丽被徐爱娟养的心高气傲,加上初中三年早就习惯了县城优越繁华的生活,可毕业后回到这破烂乡下,怎么待都不习惯,更不想将来就嫁一个泥腿子过一辈子。
“这样的大好事你怎么没跟妈说啊。”徐爱娟跺了跺脚,忙将视线转到一旁的小儿子身上:“你妹模样好性子好,只要能进了食品厂早晚都能转正,到时候不是更好找对象了吗,你们兄妹从小就亲,你可得好好帮帮你妹子。”
她狠了狠心,瞅了眼边上已经空荡了许多的鸡圈:“求人不是得送礼吗,家里还有鸡还有鸭,要是真能把你妹弄进那个食品厂,妈狠狠心,再杀一只鸡鸭给你带去。”
徐爱娟为了闺女大方,可却叫白春娇越发不满了,合着他们一家就是白捡来的孩子,之前一家子背着他们偷偷吃了两只鸡,现在又拿一只给小妹活动关系,怎么好事都没轮到他们头上呢。
白春娇的心眼比针小,不过只是还没确定的猜测,就把之前老太太偏心他们一家的事给忘了。
“妈,说起鸡鸭,你还没说家里原本那两只鸡去哪儿了呢。”
白春娇这趟来原本就是想要家里杀一只鸡带走的,她娘家弟妹前些日子生了个大胖小子,她爸妈可开心了,自己作为出嫁的姐姐,上门去探望的时候手上总得拎一些东西吧,八个月以上的老母鸡最好,正好她自己留一半,再给弟妹拿过去一半。
“三嫂,你可别问了,就是妈跟你说了,你还能找抢鸡的那人把鸡给抢回来不成。”凌美丽眼神中闪过一丝嫉恨和忌惮,和白春娇一样,她何尝不把那几只母鸡当做自己的所有物。
“是抢的,谁敢来咱们凌家抢东西,妈你告诉我,无法无天了这是。”
凌国富从进门到现在就没怎么开口过,直到听到了这个敏感词,才开口问道。
他的身上文人气很厚重,看上去就是文质彬彬,很有才华的男人,当初要不是这样面皮,他也哄不来城里姑娘白春娇不顾家人反对死活要嫁给他。
不过在革委会呆久了,凌国富身上多了几分官腔,这一点在和家人相处的时候,也会隐隐透露出来。
小儿子的话让徐爱娟忽然有了几分信心,直接将关于两只惨死的老母鸡的事原原本本叙述了一遍。
“三哥,你最聪明了,一定能想到办法对付二嫂的是不是。”凌美丽最崇拜的就是这个小哥,当下就用寄予厚望的眼神看向了他。
“你说这鸡是二嫂拿的......”
凌国富咽了口口水,想把前一秒刚夸下海口的自己给一掌拍死。
白春娇也是差不多的表情,她和那个早就从凌家分出去的二哥一家不熟,除了年节的时候,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,不过无论是哪一次,那个女人都让她印象深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