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四章 意外

小僧湛然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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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贝奥武夫图书馆的门脸并不算大,里面却很幽深,布局也很奇怪,看起来不像图书馆,倒像是某个贵族的庭院。

    “我问过管理员了,昨天上午,有两男一女三个人来过这里,在第五阅览室呆了三个钟头,直到中午才离开,那间阅览室平时并没有人进去,所以管理员记得非常清楚。对了,我记得哪里充斥着欧罗巴大陆记载黑魔法的书籍,以及大都会的历代建城图纸。”霍姆斯说道。

    “这两种东西为什么会放在一起?”庞谢奇怪问道,这两种书籍完全不沾边。

    “谁知道呢?也许是因为这两种东西都没人关心。”霍姆斯摇摇头。

    推开阅览室的屋门,院子里的微风吹进阅览室,卷起一阵富有历史痕迹的尘土气息,呛的人直想咳嗽。

    第五阅览室并不算小,足足有十个又高又宽大书架,藏着数以万计的图书。

    “看来咱们有的找了。”望着眼前的书架,霍姆斯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“那倒不必。”庞谢目光闪动,神识随即放出,霎那之间,便将十多万册书籍一一扫过,随即,发现有十多册书籍上面的灰尘被人擦掉,是最近刚刚被人翻过的结果,便把这些书从书架里取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他们翻过的就是这些书。”庞谢说道。

    “确定?”霍姆斯一怔。

    “当然。”庞谢点点头,若是没有这些灰尘覆盖,他或许没这么快发现,不过,有这些灰尘的帮助,找到这些书籍并不算难。

    “李玉玲说的没错,你果然有些特别的本事。”霍姆斯说道。

    靠窗的位置,正好有一张桌子被擦干净了,应该是铁轻雨她们昨天擦的,正好在上面翻看。

    “大都会的一百零一个黄金商铺……这本书我看过,其中百分之九十都已经被拆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血族七大黑暗领袖……这是纯粹的幻想小说,其中,至少有三个只是地下黑帮的头目而已,最终死于大都会监狱的监牢之中,我曾经见过他们的审讯记录……”

    “明日之子……大都会预言中领导者……这本书简直是胡说八道……这座城市没有人能领导……”

    “大都会的十七座历史建筑……奇怪,我上次在这里可没见过这本书……等等,洛克庄园……我早该想到这里,该死的,他们一定去了这里!”

    大约两个小时之后,霍姆斯霍然站了起来,指着书中的地址,说道:“咱们尽快去这里吧,他们有80%的可能性呆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“听你的。”

    庞谢没有问原因,径直跟在霍姆斯后面,一起向外走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洛克庄园并不在罗格岛,甚至都已经快出了大都会的边界,位于整个大都会的最西北方,皇后区与新泽西州交界的地方。

    从罗格岛去洛克庄园,需要穿越大半个罗格岛,一整个布鲁克林区,以及将近一整个皇后区,全程需要三个多小时。

    霍姆斯和庞谢离开贝奥武夫图书馆之后,马不停蹄,径直往洛克庄园赶去,沿途之间,在汽车餐厅买了两份快餐,就权当今天的午餐加晚餐了。

    三个小时之后,两人终于来到了大都会与新泽西州的交汇处——洛克庄园。

    美索联邦地广人稀,面积与华国类似,人口却只有华国的五分之一,土地在这个地方并不是什么稀缺的资源,也正因为如此,出现了很多跨州连县的大地主。

    洛克庄园的大小超过的庞谢的预料,超过三十平方公里的面积,林木河流无所不有,甚至还看到了鹿群这种野生动物,让庞谢大开眼界。

    在庄园的最外侧,有一圈木栅栏,只是无人看守,两人也不在意,直接撞翻了栅栏向里面开去。

    “我还以为这个时代已经没有贵族了……”庞谢望着车窗外的景色,叹了口气说道,拥有这么大的领地的领主,即使在古代也不多。

    “只是表面上没有了,实际的分野与历史并无差别。”霍姆斯说道。

    “看来你是有感而发。”庞谢说道。

    “是啊,因为科技的进步,物质财富的影响力越来越多,不同层次之间的鸿沟也越来越大,甚至到了不同阶层很难见面的地步,真不敢想再过几千年会是什么样子。”霍姆斯说道。

    “嗯,也是,洛克庄园这么大,又是私人领地,只要里面的人不出来,外面的人一辈子也见不到他们,话说回来,洛克庄园在美索联邦算特别大的庄园吗?”庞谢忽然问题。

    “当然……不算,我在科罗拉州老家的庄园就比这地方大得多,小时候,还有考古队在我家的庄园里搞过考古,有几项重要的发现就是在我老家发现的,我也是那个时候迷上勘探的。”

    “考古……原来你是地主……”庞谢一阵无语。

    “不,我是乡绅。”霍姆斯毫不犹豫的说道。

    穿过栅栏之后,前面是一体窄窄的乡道,也是柏油路,不过稍微窄了一点,只能容两辆车并行。

    又向前开了不久,道路的西侧出现了一座山丘,庞谢忽然说道:“稍微停一下,那边有动静,咱们走过去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霍姆斯说道,接着,从座位下取了一把枪,塞进夹克里,整个过程非常熟练,就好像已经干过几百遍。

    “私人领地可以带枪进去吗?”庞谢问道。

    “站在审判庭上,总比躺在太平间里好。”霍姆斯回答。

    几分钟后,两人一起翻过山丘,接着,就看到了非常奇幻的一幕。

    就在距离两人一两千米之外的地方,两伙人正打的如火如荼。

    其中一伙人大概有七八个,全都穿着黑色的连体防刺衣,头上戴着头盔,眼前罩着墨镜,捂地严严实实,有点像潜水员的意思,不过,行动能力可比潜水员强多了。

    这些人速度极快,奔跑之际,甚至留下残影,手中提着锋利的细剑,闪烁着淡蓝色的光芒,挥舞起来幻化出重重幻影,身体素质远远超过一般人。

    与他们交手的是三个人,三个都是庞谢的熟人。

    当前一位是“狼獾”罗根,他手上提着长柄战斧,奋力向其他几人挥砍。

    他的速度没有黑衣人快,不过,力量却大得多,还有些胆大不怕死的架势,居然压的黑衣人节节后退。

    守在他身后的则是“小爬虫”帕克,他手持两柄短剑,飞快的奔走,急速地挥舞,不断地与黑衣人手中的长剑碰撞,发挥“铿铿”的碰撞声,溅出点点火花。

    帕克的速度非常快,甚至还在黑衣人之上。

    站在帕克和罗根之间的则是铁轻雨,与上次见面时不同,就在铁轻雨的脑袋上,长出了两只短短的小角,约么三寸多长,刚刚长成的样子。

    铁轻雨手上提着一条皮鞭,迅疾地挥舞着,不断环绕在三人周围,挡住黑衣人的攻势。

    “苍狼与白鹿……”庞谢忽然想到,铁行云曾经提过他的血脉流传。

    “喔噢,没想到能在这看到一场奇幻剧!”霍姆斯大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好像一点也不惊讶?”庞谢奇怪说道。

    “当然,如果你翻翻大都会警局的绝密档案,就会发现这种事情不过如此,没什么值得惊讶的,当然,前提是别让管档案的逮着,否则,他们会把你关一辈子。”霍姆斯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