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 古堡

小僧湛然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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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哒哒!哒哒!

    这几名骑士都是全副铁甲,就连脸上也带着钢铁面罩,速度却快的异乎寻常,一路冲刺,毫不停歇,从古堡门口到庞谢身前,差不多四五千米的距离,居然只用了两三分钟。

    “请问……”庞谢不知这几名骑士的来历,打算先问问是什么情况。

    “杀!”

    四名骑士一声呐喊,打断了庞谢的问话,四杆骑士枪如闪电一般,一起向庞谢刺去。

    这四人骑的都是最优良的纯黑战马,身长足有三米多,肩高也有两米多,配上满身钢铁锁子甲,四五米长、小臂粗细的黑铁骑士枪,威势比坦克也差不了多少。

    唰!

    四匹马齐头并进,四杆骑士枪齐齐刺出,精准、高效、急速,就仿佛机械一样准确,就仿佛四台杀戮机器。

    “且慢!”

    庞谢伸出双手,一招“分光捉影”,将四支骑士枪一起抓住,向怀中揽去。

    他不是纯靠法术吃饭的修行人,强悍无匹的肉身,才是他立足修行界的根本。

    若是换做别人来,面对这种难以控制的天地元气,至少会削弱五成的战斗力,但对庞谢来说,只是略微有些影响罢了。

    铿!

    双臂挥出,与骑士枪撞在一起,发出金属般的敲击声。

    “不对!”

    就在庞谢揽住四支骑士枪的时候,陡然发现不对,不由失声喊了出来。

    这四杆骑士枪上的力量,大的异乎寻常,巨大的冲击力甚至超过重型货车,几乎将他挑飞,绝不是人力使得出来的,就算加上马匹的冲击力也不行!

    若是古代骑士真有这么强的力量,也就没有火药革命什么事了。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庞谢一声闷哼,双臂表面暗金色的光芒一闪即逝,猛然向下发力,将四支骑士枪向下按去,以他的力量,虽然一不留神,吃了个小亏,但真要出手,也不是这四名骑士挡得住的。

    砰!

    四杆骑士枪在庞谢的压迫下,枪尖全部向下,斜斜插入两米多深的地下,留在地面的枪柄部分,在庞谢身前形成了一个扇形的栅栏,将四名骑士连人带马绊倒在地。

    极快的速度与数千斤的重量,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力,这种冲击力一旦被反弹回去,就会带来极大的破坏力,四名骑士连人带马一起栽倒,全都摔得不轻,其中两匹马当即摔断了脖子,剩下两匹也不好受,折断了马腿,躺在地上拼命挣扎。

    至于四名骑士,全都飞起三四米高,在空中绕了个圈,披着重重的铠甲,仰面朝天摔在地上,不过,因为有铠甲的缘故,他们看起来倒没什么大碍,就地打了个滚,一起拔出骑士剑,分由四面,向庞谢冲了过来。

    庞谢也不客气,足尖一点,飞身纵出,迎面朝两名骑士冲去,待到长剑临头,身形微微一晃,闪身躲过双剑,冲到两名骑士身前,双拳齐出,砸在两名骑士身上。

    只听“嘭嘭”两声,这两名骑士的胸前铠甲被他砸出了两个深坑,一起翻身倒地。

    还不等庞谢回头,就觉得脑后风声骤然,知道是剩下两名骑士杀了过来,当下提纵身形,高高跃了起来,身在半空,向后踢了一脚,正中其中一名骑士的脑袋,将他踢飞出去。

    至于最后一名骑士,庞谢几步赶到身前,三拳两脚将他手中骑士剑打掉,一脚将他踢倒,伸手将他按住,问道:“你们到底是什么人?”

    “杀!”这名骑士大声喊道,似乎除了这句话,再不会说别的。

    庞谢面色一沉,抓住他的头盔,五指略微发力,将头盔上的铁面罩揭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瞧见这名骑士的长相,庞谢不由一愣,金发碧眼,面白如雪,正是一名白种人。

    不过,这一点并不能让庞谢惊讶,真正令他惊讶的是,这名白人的皮肤干瘪,紧紧贴在头骨上,脸色煞白,一点肌肉也没有,唯有嘴唇鲜红,还残留着血迹,就仿佛刚刚喝过献血一样,居然是一具吸血干尸!

    “难怪有这么大的力气……”

    庞谢心中了然,信手捡起骑士剑,反手一剑将他脑袋切了下来,既然都是些妖魔鬼魅,自然不必客气,放手去干就是。

    在他砍下这名干尸骑士的头颅之前,这名干尸骑士从头到尾,一直在剧烈挣扎,直到将他脑袋切下,方才倒地不起,彻底死去。

    杀死这名干尸之后,其他三名干尸骑士再次爬起,挥舞着各种武器,朝着庞谢冲了过来。

    庞谢眉头一皱,看来对付这种干尸,非要把脑袋切了不可,于是也不客气,一拳一个,将三名干尸骑士的头颅一一打爆,结束了这一场突如其来的战斗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这就完了?”

    待四名干尸骑士全部死掉之后,庞谢望着远处的城堡,不知接下来又要做些什么。

    他本来以为干掉这四名骑士之后,远处古堡还会派出其他人,没想到几分钟时间过去了,再没有出现任何敌人。

    “难道是要去古堡里面?”

    庞谢心中一动,这个地方叫做“魅影古堡”,看来核心就是这座古堡了,于是抽出一根骑士枪,快步向古堡赶了过去。

    四五千米的距离,四名骑士只要两三分钟,以庞谢的脚程,一分钟都不到。

    从远处瞧去,只觉得这座古堡巍峨壮丽,直到走到跟前,才发现这座古堡大的不像话。

    这是一座标准的东欧风格古堡,正面是一座高高的尖顶门楼,门楼足有四五层高,上面有许多房间,开着一扇扇小窗,既是窗户,也是弓箭的射击孔。

    门楼两边则是两座高高的瞭望塔,上面也有足够的护墙,供弓箭手攻击。

    门楼后面是一片花园,花园后方则是高大的主楼,足有七八层高,最顶部则是尖顶阁楼,在主楼的四周,是几座三四层高的副楼,以及三座比主楼更高的高塔。

    这些建筑都是用深黑色的石块砌成,粗粗一看,就知道工程量极为浩大,以古代的施工能力来说,即使是公爵,或者伯爵一级的贵族,也要几百年才能建成。

    城堡两扇门大开,血腥的味道混杂着漆黑如墨的雾气,慢慢向城堡外面飘出,普通人站在这里,接触到这种雾气,即使什么也不做,也会大病一场。

    庞谢自然不会被这种场面阻住,单手持起长长的骑士枪,大步向城堡里走了,偶尔一眼,瞥见城堡高大厚重的橡木门上,写这一行血红色的字迹。

    “I Believe Bloodymary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