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8.乱世28

duoduo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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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是和抓文机器作战的防盗章, 30%的订阅即刻第一时间阅读!  林诺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, 一身玄色的长袍已经撕成了布条,身上、脸上到处布满了细碎的血痕, 散乱的头发被水糊在脸上背上, 一出水又冻成了冰渣子,看着越发的可笑。

    林诺又爬了两步,才翻身靠在山石上,他一动, 身上的水渍凝成的薄冰便发出碎玉般的轻响,簌簌的往下落,他也懒得再费灵力捏什么避水诀, 就随它去了。

    “叮!”一个突兀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, 林诺有些不耐烦的皱皱眉,再多的反应就没有了。

    “叮!主线任务已经完成,是否选择回归?”

    林诺嗤笑一声:这倒霉催的系统真是越抽越严重了,还主线任务?那玩意儿给自己发布过屁的主线任务!

    如果不是那玩意儿的硬盘已经崩溃,就是它抽风抽出新风格来了:收集一百次无视任务和一万次消极任务的惩罚, 可换取主线任务完成一次?

    林诺没将所谓的“回归”放在心上,自从他被这只抽风的系统缠上, 乱七八糟的任务完成不老少, 奖励却一根毛都没见, 后来出那档子事儿向它求助的时候, 它更是跟死了似的没有任何反应。

    后来林诺便将它的话当放屁一样, 却没想到这破系统看起来啥本事没有, 折磨起人来倒花样百出,从此林诺隔三差五就要因为“消极任务”被它折腾的死去活来,相比起来,让人谈虎色变的天劫都成了小儿科。

    若换了是旁人,说不定就被它驯服了,遇上什么不算困难的任务就顺手完成了免得受罪,但林诺生性倔强,不仅不曾妥协,反而越加反感这东西——既然有这种手段,那当初他的事儿对它来说就不过是小菜一碟,他先前完成那么多任务什么奖励都没要过,只求它援手这一次,委实不算过分,可它不仅没有伸手,连句话都没有,显然只是将自己当成了予取予求的工具,他若还为它所用,那就是犯贱了。

    “抽风”是林诺自个儿对系统恶意的评价,并不客观,但这次,它似乎真的有抽风的嫌疑:先不说这莫名其妙的主线任务被莫名其妙的完成,刚刚这波惩罚也来的莫名其妙——以前总要先发布任务,等他无视任务一段时间以后,系统才开始折腾他,折腾之前还先有预告,怎么这次无缘无故就来了?

    林诺也懒得在它身上伤脑筋,他不是什么聪明人,这种事,单凭他的脑子,是想不明白的。

    闭上眼睛,林诺开始吸收周围少的可怜的灵气,慢慢滋养身体,心里却叹了口气:他到底是怎么把日子过得连根搅屎棍都不如的?

    林诺活了两辈子,上辈子他不是孤儿,但也和孤儿差不多。他外出打工的老爹,遇上了他外出打工的老娘,于是有了他。怀着八个月的时候,两人回老家生孩儿,他出生半个月,他爹又出去打工,等他快三个月,他老娘说去找他老爹,然后就没有然后了。

    爷爷养他到九岁的时候就没了,葬礼是他将爷爷的积蓄拿出来,托邻居帮着办的。好容易联系上他老爹,老爹说请不上假,至于他妈……据他爹说他们根本就没领过证,也据他爹说,自打他十年前离了村子,就再没见过他妈。

    爷爷没了之后,头几年林诺还过得不算太差,将地租给邻居种着,得的钱将将够他填饱肚子,学校帮他把费用都免了,左邻右舍的知道他的情况,有什么吃的会分他一口,有穿不得的旧衣服也拿来接济他。

    林诺并不拒绝这些好意,一一记在心里,周末的时候会下地帮着做农活,下了课也帮着干些剥棉花、摘花生之类的活儿 ,算是稍稍还点人情。

    等十二岁的时候,来了外商搞开发,他爹回来将地和房子都给卖了,拿着钱一走了之,往日很照顾他的邻居们也因为拆迁四散了,林诺的生活就彻底没了着落。

    幸好他知道自个儿家庭困难,往日上学都连蹦带跳的,才十二岁就已经初三了,熬到参加中考,拿了毕业证以后林诺就出来做了小北漂。

    因为年纪太小,也不愿意假装乞丐——他自认是具备劳动能力的人,没有成为乞丐的资格,可惜法律并不认可他的劳动能力,找不着活儿的林诺一开始飘的很辛苦,后来终于找到了一份“固定工作”。

    虽然雇佣童工是犯法的,但有个职业却是例外,那就是拍电视、电影。

    躺在街头衣衫褴褛的小乞儿、坐在学堂摇头晃脑的小书生、被小鬼子无情屠杀的孩子尸体……甭管是什么活儿,林诺都来者不拒,就这样,他不仅养活了自个儿,还顺道把高中也上了。

    当然他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念得书,能弄本毕业证就不错了,大学是别想的。但不管怎么样,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,挣钱的能力逐渐增强,他的日子也越过越好,甚至还有了点名气,买了房子买了车。

    出名以后他老爹就“慕名”找了来,表达了想念、愧疚、身不由己等感情之后,问他要钱,然后要车,然后要房。林诺没让他多费心思,但凡手头上有的,能给就都给了。

    林诺的朋友很是气愤,骂他包子,说这样的爹有不如没有,钱给他不如喂狗,林诺的回答是:爷爷养大自己不容易,那个人是爷爷唯一的儿子,要的又不过是自己留着没用的东西,给就给了,有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这答案,看起来豁达大度,其实凉薄的可怕,说到底,他只是根本就没有将那个人当成自己的父亲看罢了。

    就这样顺风顺水的活了将近三十年——他是真的觉得自己这几十年过得是顺风顺水,虽然他的经历在旁人看来,似乎充满坎坷波折,可是在林诺看来,却从未遭遇过让他完全生活不下去的坎儿——就在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大约就是这样子的时候,他穿了。

    某一天他洗完澡,躺在床上刷了会手机关灯睡觉,等再醒来,就到了娘胎里,开始了这一辈子。

    这辈子总算有爹有娘,他很听话的读书、写字、习武,后来知道这是个仙侠世界,他又很认真的开始修真。这样平平静静过了十几年,忽然有一天,为了讨好嫡支,多分点修真资源,他爹让他去争取一个“帮嫡出的堂姐退婚”的任务,他正要拒绝,忽然脑袋里就传来“叮”的一声,那个让他恨的牙痒痒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了:“剧情开启,支线任务:和平解决方拓和林灵儿的婚约问题。”

    剧情、方拓、林灵儿……这些名词就像一道闪电劈过,林诺瞬间僵直了:他还以为自个儿依然叫林诺是穿越福利呢,没想到,原来他是穿书了!

    他穿书了,而且穿的还是那本书里的颜值担当、人气担当,被读者亲切的称为“搅屎棍”的“第一男配”!

    说是颜值担当,因为天下第一美女林灵儿是他的堂姐,同林灵儿在容貌上有七八成相似的林诺,自然也是超级美男一个,起码在这本书里,没出现比他更帅的男人。

    说是人气担当,因为不少读者追文的动力,就是看林诺被各种打脸、出丑,每逢他出场,底下的书评比男主耍帅的时候还要热烈。

    至于他的搅屎棍功力,只看他的人气就知道了。当初林诺的朋友就是为了拿这根和他同名同姓的搅屎棍来恶心他,才拖着他去看这本小说的。

    如今林诺既然来了,自然不会再去上赶着做一根搅屎棍,他几乎立刻就给自己定下了接下来的行动方略:安全第一,远离男主。

    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,方拓这小子就是天煞孤星下凡,除了女主林灵儿,其他人和他走的越近,就死的越快,所以交好是绝对不可以的!

    交恶当然更不行,作为爽文,方拓的仇人可是一个比一个死的惨!

    至于暗搓搓抢男主的机缘,林诺更是想都没想:事实证明,任何想和男主抢机缘的人,最后都会变成男主的机缘!

    同一个山崖,男主跳下去绝对死不了,还有灵果、传承侍候,换一个人去跳……呵呵,您老走好。

    牛哄哄的灵药,你守一千年一万年都没用,保准在成熟的那一秒你恰好走开,男主闪现。

    危机四伏的秘境,男主闯进去是坚毅果断,火中取栗,你闯进去,那就叫不知死活、利欲熏心。

    九死一生的试炼,男主永远是那个唯一的一,别的人就算去九万次,也还是个死……

    但不管怎么样,退亲他还是得去的,不然若换个人去把此刻还是凡人的男主彻底得罪了,弄得满门覆灭就不好了。

    等还算礼貌的将亲退了之后,林诺就严格执行自己定下的方略,在他有意为之的情况下,足足三千多年,他和方拓加上擦肩而过的两次,见面的次数也不超过十次,每次说话不超过四句……

    至于最后的效果,真他娘的……呵呵。

    踏入木桶,琴歌舒服的叹了口气,虽他在牢里也时时擦洗,但像这样从头到脚好好洗一次却很久没有了。

    低头看向肩膀的伤口,忽然愣住:他记得这个地方昨天才掉了痂,留下一个深红色的圆形印记,但此刻,却只剩了玉白的肌肤,找不到任何痕迹。

    他愕然抬腕,看向自己的双手。

    这些日子他一直带着铁镣,所以别的伤处都在好转,唯有手腕的皮肤,不断被磨破。然而此刻再看,手腕上的伤只剩了淡淡的红痕,手指上因常年写字留下的茧子和轻微的变形也消失的无影无踪,一双手漂亮的仿佛一整块美玉精心雕琢而成,再找不到半点瑕疵。

    这个身体,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琴歌发现自己对这种变化,居然没有半点意外震惊的感觉……他果然是,忘记了什么吗?

    又想到冥冥中那道屏障,显然,那不是以他现在的力量能够突破的……

    琴歌泡到皮肤都有些发皱了才从浴桶里出来,余生自己也简单梳洗过,正守在外面,见他开门,自觉的进去帮忙把水倒了。

    琴歌自己将头发擦到半干,梳顺,又在肩上披了件薄毯隔水,看着在小火炉旁忙碌的余生,沉吟片刻后开口道:“我不喜欢稀里糊涂过日子,所以,有些话,我要先和你说清楚。”

    余生正将茶具一件件放进开水里煮,闻言手上的动作顿了顿,道: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琴歌道:“被关进大牢的人,绝不会感激每天给他送饭的狱卒,所以,无论你替我做多少事,我都不会感激你,当然,更不会感激你身后的人。”

    便是余生对他再殷勤周到,他也不可能喜欢身边有一个秦钺派来的人,可是琴歌也清楚,他便是再不喜,也改变不了什么。便是他拒绝余生跟在他身边,又有什么用?后果无非是三个,或者余生死皮赖脸的跟着,反正他也打不过,或者余生由明转暗,他原就是暗卫出身,做这个驾轻就熟,又或者余生回去受罚,秦钺再派新的来——无论哪种后果,都不会比眼前更好。

    “所以第一,你既做的是随从的事,我便将你当做随从来看,该给多少工钱,我会分文不少,但也仅此而已。”

    余生嗯了一声,不说话。

    琴歌继续道:“第二,我是驱逐不了你,而不是不想驱逐你,如果有一天,我有此能力,你或者走,或者死。”

    这次余生沉默了片刻,才又嗯了一声,依旧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“第三,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,但在我看来,每个人,尤其是有着正常判断力的成年人,都是独立的个体,谁都不是谁的附庸,所以自己的选择只能自己负责。”琴歌道:“我不会因为你是秦钺派来的人便刻薄与你,但是同样的,如果你做了或者准备做陷害我的事,我不管你是奉命而行,还是有诸多苦衷……我都不会原谅或体谅你,我只会不择手段的……杀了你。”

    余生这次回应的很快,对他而言,这一点实在有点多余——行动暴露或失败,当然就应该去死。

    点头道:“我明白。”

    余生答应的如此爽快,倒让琴歌有些意外,顿了顿开口道:“你有什么要求,也可提出来。”

    余生犹豫了一下,忽然脸色有点泛红:“我可不可以……预支一点工钱?”

    琴歌一愣。

    余生道:“我……没有换洗的衣服。”

    琴歌愕然,不是说皇帝不差饿兵吗?怎么这位曾排行玄字一号的暗卫,竟就这样两手空空的被赶出来干活?这里面有什么他不知道的隐秘?

    默默拿了银子给他,道:“这二十两,是你这个月的工钱,另外你顺便找一个可靠的人伢子,让他明日多带些人过来以供挑选,剩下的十两,是给他的定金。”